民政局公益金管理(专业21篇)

时间:2024-03-15 13:18:05 作者:HT书生

公益项目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更广泛的影响和效果。通过阅读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公益总结范文,或许能够给我们一些启发和灵感。

民政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46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和“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监管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全市民政行业(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殡葬行业等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素质显著提高,行业消防设施装备建设基本达标,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完善。

三、组织领导。

市民政局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其职责和任务是:负责建立局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查找安全隐患,提出解决办法;针对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建议;检查、督促、考核局系统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职责。

各直属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处室)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一)各业务处室: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要求,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慈善救济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重点组织开展好对孤寡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帮扶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配合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及适时消防灭火逃生演练;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公墓等区域禁限燃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行政审批许可,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以登记。

(二)各直属单位: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上述消防安全职责外,还要落实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将每日防火巡查记录存档,期限不得少于一年;立即消除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确实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按规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职工火场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技能。

五、工作制度。

(一)建立消防工作例会制度。一是年度消防工作部署会。每年4月底以前组织召开消防工作部署会,主要内容包括:传达上级消防工作精神,部署年度消防工作任务;二是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每季度或结合重大节日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主要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三是年终消防工作总结会,会议主要总结全年消防工作、表彰先进,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局机关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每月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各直属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养老服务机构、殡葬行业等重点单位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遇特定情况(国定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特殊气象预警等),各机构分管消防安全的职能部门应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

(三)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防火检查和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发现的火灾隐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方案、期限、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对于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提出解决建议方案,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消防、民政部门报告。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各单位(处室)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养老服务机构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各单位要及时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五)督导考评制度。每年年初,市局将与各单位(处室)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于当年底结合相关工作进行考评。各单位(处室)要结合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检查、督导内容。

民政局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沧州市民政局按照省民政厅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排查整治,有效保障了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持续稳定。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基本情况。

目前,沧州市共有市级社会福利院1所,民政事业服务中心15所,区域敬老院22所,社会办养老机构46所;市级救助管理机构1个、县级救助管理机构10个;殡仪馆15所;婚登处21个;中福在线大厅11个,福彩销售站(点)848个。

(一)压实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结合省民政厅印发的《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冀民传〔2018〕114号),在全市民政系统印发了《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沧民字〔2019〕4号),在全市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地毯式、清单式的全面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立足于除隐患、防事故,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工作任务。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市局成立6个包联责任组,分包负责各县(市、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形成人人身上有担子、人人肩上有责任的工作机制,夯实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责任,形成了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狠抓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结合沧州市开展的防火季攻坚专项行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大力组织防火知识宣传,采取张贴横幅、制作宣传栏、开展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方式,宣传各类防火知识。市、县两级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殡管所等民政服务机构全部进行了消防知识培训,部分机构还组织人员进行了消防演练。通过宣传培训,真正使每名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火灾事故的危害性;提高了民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防火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省民政厅两个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年以来,组织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了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殡葬服务机构加强对公墓墓区、办公服务楼、配电房和库房等重点区域灭火设施的全面检查,完善安全防火设施设备,清理丧葬品集中焚烧点,更换过期灭火器材,确保每一个重要防火部位都按标准配足可用的灭火器。对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福利机构,加强对生活区域、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隐患排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及时更换过期和有故障的消防设施设备,及时对厨房灶具、抽油烟系统进行维护。同时,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沧州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沧民字〔2019〕72号),重点对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供水设施情况和消防通道情况等8个方面63处安全隐患进行持续整治。今年,全市用于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的资金达到500多万元,共关停养老院4家,累计消除安全隐患110处,更新更换安全设施69件,更换线路2000余米,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显著提高。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一直在强调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活动,但民政系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排查整改任务相当艰巨,不能有任何松懈心理,必须时刻警醒,牢记安全事故教训,扎实开展排查整治。

一是继续巩固隐患排查整治成果。进一步全面深入排查整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认真落实管理职责,切实防范和遏制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对已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本着零容忍的原则,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监督隐患单位进行整改,不完成隐患整改绝不放过。

二是构建民政安全长效机制。健全安全主体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督机制,全面建立责任落实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考核评价机制、追究问责机制、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建设。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定期上报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三是抓好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重点抓好养老院、福利院和救助站的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对殡仪馆等祭祀场所严格落实安全防火措施,设立专门的焚烧点和祭祀点及临时焚烧场所,配备灭火设备,并实现24小时监控,防止出现火灾。对重点单位层层落实责任制,对安全隐患层层包保,对重点人群加强监管,特别是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有效处置。

特此汇报。

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新区民政局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新区辖“两镇一办”、五个社区服务中心,即朱昌镇、金华镇和街道办事处,全区总人口近23万人,总面积198.47平方公里,辖33个村、17个居,社事局民政科3人,负责民政、民宗、老龄委等工作。

1、殡改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共死亡403人,火化率达100%。入墓率达100%。

2、双拥工作:新区驻地部队有8家:省军区教导大队、武警伸总队二支队二大队五中队、武警市支队第四大队十三中队、公安消防支队、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武警支队三大队十一中队、武警水电院。两节慰问共发放资金14万元。组织辖区驻军、驻警官兵代表带双拥广场开展清明祭扫活动。4月份我区对辖区烈士墓进行了摸底调查,经统计我区有3个烈属墓。

3、地名工作: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市地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全年共收到一家学校和两家企业的地名命名申请,和审批了地名、命名、更名申报,还对辖区街道地名进行了核对,创文期间,投2万余元对的道路牌进行维修维护工作。

4、临时困难救助:救助336人,救助资金7.126万元。

5、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1起。

(一)由于新区属于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存在机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等实际情况,没有民政专门机构,民政工作由社会事务管理局履行。由于社会事务局承担了其他建制区10个局的工作职能,存在人少事多、工作量大的实际困难,加上民政工作刚刚起步,各项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在工作中存在很多困难。

(二)对民政工作的监督、管理、服务、教育等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由于我区不是建制区,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工作中受到限制,需要市民政局给予协调帮助。比如:结婚、离婚手续的办理,民办非企业的审批,军转安置工作的开展等。

(四)由于我区特殊的体制和机构,各项工作在起步和磨合当中,希望市民政局对我区的工作“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在业务上多给予关心指导,在制定工作目标的时候有所侧重,区别于其他建制区、县、市。

1、继续完善城低保、农低保入户的调查审核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做好低收入家庭适合参加劳动的对象进行扶持,引导其自主创业及提供合适的就业指导。

2、严格控制骨灰小棺规范入公墓,加强对丧葬活动的全面管理,加强“殡葬新风进村(居)”活动宣传。

3、继续深入基层,主动与群众联系,调查研究,将我区的困难户进行详细的排查,掌握其动向,建立与之相关的信息库,为下一步的工作做好准备。

4、密切配合管委会,加强申报建立行政区的工作。

5、紧紧围绕《2018年民政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完成民政各项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心落实到群众中去。

6、力争成立新区民政局,增加编制,增加人员。

总之,2018年社会事务民政科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我局将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以民为本的服务宗旨,以新的姿态、新的面貌,良好的工作作风来迎接新一年的民政工作。

民政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和“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监管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通过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全市民政行业(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殡葬行业等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素质显著提高,行业消防设施装备建设基本达标,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完善。

市民政局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其职责和任务是:负责建立局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查找安全隐患,提出解决办法;针对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建议;检查、督促、考核局系统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等。

各直属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处室)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一)各业务处室: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要求,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慈善救济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重点组织开展好对孤寡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帮扶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配合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及适时消防灭火逃生演练;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公墓等区域禁限燃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行政审批许可,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以登记。

(二)各直属单位: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上述消防安全职责外,还要落实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将每日防火巡查记录存档,期限不得少于一年;立即消除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确实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按规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职工火场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技能。

(一)建立消防工作例会制度。一是年度消防工作部署会。每年4月底以前组织召开消防工作部署会,主要内容包括:传达上级消防工作精神,部署年度消防工作任务;二是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每季度或结合重大节日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主要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三是年终消防工作总结会,会议主要总结全年消防工作、表彰先进,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局机关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每月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各直属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养老服务机构、殡葬行业等重点单位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遇特定情况(国定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特殊气象预警等),各机构分管消防安全的职能部门应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

(三)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防火检查和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发现的火灾隐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方案、期限、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对于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提出解决建议方案,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消防、民政部门报告。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各单位(处室)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养老服务机构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各单位要及时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五)督导考评制度。每年年初,市局将与各单位(处室)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于当年底结合相关工作进行考评。各单位(处室)要结合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检查、督导内容。

民政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和“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监管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全市民政行业(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殡葬行业等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素质显著提高,行业消防设施装备建设基本达标,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完善。

三、组织领导

市民政局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其职责和任务是:负责建立局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查找安全隐患,提出解决办法;针对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建议;检查、督促、考核局系统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职责

各直属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处室)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一)各业务处室: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要求,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慈善救济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重点组织开展好对孤寡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帮扶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配合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及适时消防灭火逃生演练;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公墓等区域禁限燃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行政审批许可,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以登记。

(二)各直属单位: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上述消防安全职责外,还要落实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将每日防火巡查记录存档,期限不得少于一年;立即消除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确实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按规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职工火场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技能。

五、工作制度

(一)建立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一是年度消防工作部署会。每年4月底以前组织召开消防工作部署会,主要内容包括:传达上级消防工作精神,部署年度消防工作任务;二是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每季度或结合重大节日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主要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三是年终消防工作总结会,会议主要总结全年消防工作、表彰先进,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火灾隐患排查制度。 局机关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每月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各直属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养老服务机构、殡葬行业等重点单位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遇特定情况(国定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特殊气象预警等),各机构分管消防安全的职能部门应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

(三)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防火检查和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发现的火灾隐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方案、期限、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对于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提出解决建议方案,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消防、民政部门报告。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各单位(处室)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养老服务机构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各单位要及时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五)督导考评制度。 每年年初,市局将与各单位(处室)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于当年底结合相关工作进行考评。各单位(处室)要结合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检查、督导内容。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和-谐惠民”总战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及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平安”建设。

(二)工作原则。坚持协调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到年,基本实现我市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显著增强,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一)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增加财政投入,认真组织实施,落实政府责任制。要不断健全消防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防火委员会,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开发委要承担落实辖区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和工作。建立政府消防工作报告 制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每年要将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作出报告。

(二)履行部门消防监管职责。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每年至少组织二次以上全市消防安全检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安全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监、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教体、民政、交通、农业、文广、卫生、旅游、人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 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有2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其共用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应当统一管理;对单位自身确无能力整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单位要及时报请本行业或本系统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确定整改办法并切实加以整改。

三、提高公共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一)做好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各乡镇、街道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到消防工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对缺少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的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市政府将不予审批。各乡镇要根据本地今后五年、十年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把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与经济发展统筹安排,科学编制城镇消防规划。

(二)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城市特别是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增强社会防范火灾的能力。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建设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

(三)加快中心消防站的建设。按照我市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近期我市要建设一个中心消防站,主管部门要加大力度,切实负责,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快推进中心消防站的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切实保障专职消-防-队的经费来源和人员配置。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专兼职消-防-队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各单位也应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应积极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并定期开展演练。

四、预防和整治火灾隐患

(一)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各有关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体、民政、卫生、文化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管。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 的,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质监部门应制订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生产单位应标明火灾危险和防火注意事项。

(二)推进和完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省、绍兴市有关会议精神,市政府将“三合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纳入作为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公安、安监、工商、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沟通,及时将“三合一”治理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监、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审查“三合一”情况,对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年底前必须成立专门的整治领导小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负责,其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专门人员,组织开展检查、宣传、教育和引导,统筹组织实施改造,分区规划建设,切实抓好“三合一”场所的治理、防范、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进一步完善“三合一”网格化动态巡防机制,按照“区域网格化、制度长期化、责任岗位化、考核日常化、监管动态化”的要求,切实推行“三合一”网格化长效管理方式,建立全员的“三合一”防控责任体系,定期开展整治责任考核。

(四)强化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几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对消防重点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要采取相应措施,切实加强消防管理。同时消防大队、各公安派出所要进一步要加大对消防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平时要加强对单位基础性消防工作的检查,特别要抓好对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等方面的检查,促进单位规范自身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五)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和挂牌督办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督促隐患单位整改并抄告有关主管部门。对未按期整改的,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街道办或开发委挂牌督促整改,当地要明确督办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在一周内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先停业再整改。

(六)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消防产品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力度,严惩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增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实效

(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每年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 ,开展经常性的消防知识教育。大力推进消防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大力提高全市消防知识普及率。要切实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

(二)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公安消防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专职从事消防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消防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有关部门要把消防知识列入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内容,积极组织城乡居民特别是老人、儿童、妇女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六、加强专业抢险救援主体力量建设

(一)建立消防抢险救援体系。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要建立完善抢险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机制,构建市、乡镇(街道)和开发区两级消防抢险救援网络体系。公安消-防-队伍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外,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重大社会救援工作,还要参与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重大群体性、政治性活动和重要节日 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加大公共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按照省公安厅、省财政厅《武警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随我市经济发展而增加,使之保持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队力量特别是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队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队(站)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七、完善农村和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一)强化农村消防组织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要建立由乡镇(街道)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督促完善乡镇(街道)、村居消防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村(居)委会要明确1名领导具体负责农村消防工作,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依托公安派出所、综治办以及治保联防组织等力量,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加强农村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落实重要时期、火灾多发季节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突出抓好“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整治和农村违章建筑、电气安全的治理。

(二)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专职、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步伐。按照“谁受益、谁投资、谁管理”和合理布点的原则,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切实保障专职消-防-队的经费来源和人员配置。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专兼职消-防-队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各单位也应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应积极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并定期开展演练。各地要落实《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管理、训练和必要的经费保障,提高队伍战斗力。

(三)推进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自我管理教育、自我服务提高”的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机制,做到社区消防工作组织、人员、责任、制度、设施、管理、宣传、检查、档案、考核“十到位”,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做好居民家庭防火和老弱病残以及未成年人的消防宣传教育,依托保安队伍组建保安联防消-防-队或志愿、义务消-防-队,提高社区防控火灾的能力。

八、建立消防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建立工作考评机制。乡镇(街道)和部门要把消防工作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检查考评。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对上一年度的消防工作以及创建消防安全乡镇、街道、社区活动进行总结 ,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签订本年度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不依法履行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职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要加大对火灾事故的查处和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明知是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仍购买和使用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财务管理程序,提高民政资金使用绩效,促使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财务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资金收支管理、部门预算管理、实物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务执行情况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 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1、部门预算中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包括我局自己使用的行政事业经费和分配下拨各乡镇及个人的专项资金。 2、上级和有关部门拨入的资金,包括市局、省厅下拨的各项预算内外资金,以及其他部门拨入的资金。

3、福利彩票公益金。

4、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主要包括社团登记、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收养登记费等。

5、房屋出租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利息收入等其他资金。 第四条 资金的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统筹安排、综合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其中由县财政直接支付的款项,执行“直接支付”制度。

1

第五条 各项资金的收支均应纳入部门预算,没有预算的款项不予支出。

1、各科室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结合下年度工作任务,提出要求县财政安排补助经费的项目及金额(包括下拨各乡镇的专项资金),并附立项依据文件和详细的经费测算过程。 2、各科室编制的项目预算,须经相关科室审核,报分管局长审批后,由财务室汇总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财政局。

3、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部门预算控制数,将“预算数据”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区财政局。

4、根据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下达各科室执行。 第六条 各科室要严格按规定的审批流程报销费用。 1、各科室使用经费,必须提供合法的原始凭证,外来凭证必须印有财政或税务部门的监制章,凭证中应有填制日期、填制人姓名、单位财务专用章,并列明经济业务内容、数量、金额等要素。支付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局长签字,其中用于购置财产物资的原始凭证还应有验收人签字。对有关重大经济收支活动的项目有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合同(协议)、工程预决算,以及反映决策过程完整的书面记录等有关资料也应作为原始凭证管理。

时与申请人沟通。款项支付后,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银行付讫”或“附件”章。开具支票或银行汇票的,由取票人在登记簿上签字。如收到对方交来款项,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3、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福利、差旅费等可以用现金支付,1000元以上的款项原则上应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

第七条 实物资产及档案管理

1、出纳于结账日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由会计监盘库存现金,并签字确认。次月3日前出纳收集当月所有开户银行的对账单,编制结账日《银行未达账项余额调节表》,对于所有未达账项需及时查清原因;主办会计核实未达账项及银行往来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2、每季末固定资产管-理-员盘点固定资产,对其完好程度及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并填制《固定资产盘点表》。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3、严格执行结算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清理债权、债务。

4、会计凭证要求按时录入财务软件系统;次月15日前打印上月凭证并装订成册,并归档登记保管。

第八条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积极组织收入。

1、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基本账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各科室不得设立账户。

2、各项收入应根据不同情况开具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收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具备收费许可证,并严格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严格使用由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按时向财政部门办理票据使用结报手续。

3、按规定必须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第九条 各科室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

1、购买固定资产应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各科室在编制下年度预算的同时,编制下年度的政府采购预算表,经办公室政府采购办审核后,由财务室汇总,报县财政局。

2、各科室购买固定资产时,应明确采购的时间和采购的型号、规格等,由政府采购经办人填写政府采购申请表,财务室提供资金来源渠道(自筹或财政直接支付)后,报县政府采购办。 3、固定资产和发票到达时,由采购经办人填写验收单并签字,验收单应明确使用部门,发票和验收单要及时传递到财务室,财务人员根据发票和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入账。

4、经县政府采购办批准属于分散采购的.项目,我局应成立专门的采购小组,采购采取公开招议标的办法进行,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并按照公平、公正、优质、低价的原则进行采购。

第十条 办税员需准确核算当月纳税数据及填报纳税资料,并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及时传递相关纳税信息及税收政策。如符合减免税政策的,须按照有关程序报税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财务收支活动,应定期向县财政、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如国家或财政等有关部门另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财务室负责解释。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运用预算内外资金,用好、用活各项资金,更好地促进我局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三)实行政府采购原则。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政府采购工作法律法规执行;

(五)基建项目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二、支出管理要求、审批权限

其中:

(1)现金支出须局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室报销;

(2)转帐支出须提供所有依据,否则财务拒绝转账。

(二)报帐员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询问和拒绝受理,重大问题可直接向局长报告。

三、货币资金的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健全现金、存款内部控制制度,坚持通过银行账户转帐或公务卡结算,尽量减少使用现金。

(一)现金库存月底余额不得超过2万元;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应设置日记帐进行登记,做到帐、款相符;

(三)单位开户银行印鉴应由两人以上分开管理;

(六)机关饭堂伙食费做到一周一结,支出清单由局办公室统计打印并由相关经手人、证明人、监督人签名方可到财务室结账。

四、固定资产管理

(一)凡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均属固定资产,建立档案;

(三)固定资产要每年由局办公室定期盘点,凡是盘亏、盘盈丢失和毁损的,要迅速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审核、局长批准后进行处理。

五、监督措施

(三)财务人员要加强责任心,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本财务管理规定的坚决不予报帐。由于财务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的损失,按相关规定处理。

为加强资金管理,严明财经纪律,堵塞财务漏洞,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机关财务行为,根据现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1、坚持厉行节约、量力为出、勤俭办事的原则。对机关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切实做到科学编制预算,按规定开支。

2、坚持实行财务管理“一支笔”审批的原则。严禁各科室、各单位私设“小金库”。

3、坚持先请示后支出和大额支出经集体研究批准的原则。 4、坚持财务审计监督,实行财务收支公开的原则,以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二、各项费用的使用与管理

1、办公印刷费的管理

(1)日常办公用品实行办公室统一购置,限额指标管理,各股室根据工作需要到办公室登记领取。因特殊情况需单独购置办公用品的,须经办公室和分管领导的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机关工作人员到风景区外考察、学习、培训的差旅费,凭学习和会议通知及局领导签批件,按规定和程序签报,并按管委会规定的标准报销。

3、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1)各股室的业务接待,由相关领导或股室予以招待,从本单位当年办公经费中列支,并由局财务统一结算。

(2)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召开的全局性会议招待,由办公室拟定方案,报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和财务室统一安排和结算。

(3)严格接待范围,不准私客公接。控制接待标准和数量,最好自带酒水,并尽量减少陪客人数。

4、福利费的管理

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子女患病住院,由局领导或局领导指派代表,购慰问品,前往探望。

5、资产管理

局机关的固定资产应分别建立总账、明细账,并按使用科室设立固定资产保管卡,做到账、卡、物三相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使用、管理、责任到人,实行年度清理盘点,防止资产流失。对各科室固定资产的转让、报废、报损等,必须报局财务室按程序报批后处置,并及时完善登记手续,做好资产帐务处理。

各类资产原则上不得外借,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不得将电脑、传真机、照相机、摄影机等资产擅自带回家中使用或擅自外借。 局下属各单位资产管理按照上述办法落实,每年由财务室负责审计清理一次,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并向局领导班子专题汇报。各类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必须做到谁损失、谁赔偿。

三、经费开支的签报程序

局机关各股室正常业务经费支出,由股室经办人注明事由,报分管领导验收,由局长审批阅签报销。任何人不得在局机关报销属于个人开支的条据。

局机关原则上不允许私人借款。人员外出开会、办事需要借款的(借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周),要先拟定用款计划报局长同意后办理;经办人必须在工作完毕后及时与财务人员结清往来帐。

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经批准的外出学习、开会及零星小额开支用现金支付。各业务股室大额开支,要提前向财务人员报送用款计划,以便财务人员及时申请安排资金,保证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财务审计监督

局机关各股室的各项经费支出,必须符合现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切实做到使用凭证合法、开支有序、合理使用、管理规范。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民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为促进机关文明办公,规范机关工作人员上班行为,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遵守作息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严格请假制度,因病、因事要请假和销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一般干部必须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局班子成员需向局长请假,并报备局办公室和当天考勤人员。凡未预先请假和报告离岗的,均以违规论处。

三、每天实行考勤登记,由各股室负责人轮流考勤,并将出勤情况逐日报局办公室汇总登记。

四、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与安静,股室内文字材料等物品摆放有序,便于查找和使用。

五、着装规范,举止文明,仪表端正,服务热情周到,态度谦虚谨慎,当好公仆,努力为民政对象多办实事。

六、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闲聊,玩电脑游戏等,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七、在日常接待、打电话时,坚持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等文明礼貌用语。

八、坚持“首问负责制”,不推脱、敷衍,用实际行动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实践民政工作宗旨。

九、下班后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会议制度。

一、领导班子会议。

(一)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领导班子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必要时也可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三)领导班子会议主要议题:

1、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决议和指示的贯彻意见和措施。

2、全局工作的计划、安排和总结,以局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有关安排和主要会议材料。

3、总结上月全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讨论安排下月工作。

4、局长办公会提交研究的事项及其它有关事项。

5、分析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6、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领导班子会议的议题由局长审定,并检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具体事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办理。

二、局长办公会。

(一)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分管领导,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吸收有关工作人员列席。

(二)局长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2-3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局长决定临时召开。局长办公会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其他局领导主持召开。

(三)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下列问题:

1、上级专业会议贯彻意见和措施。

2、由业务股室承办的专业性会议有关安排。

3、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临时下达的工作部署。

4、临时突击性工作安排。

5、各项专项款物的下拨方案。

6、根据局长意见,需研究的其它事项。

(四)办公会议题由股室申报,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长审定。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分管股室负责落实,办公室负责督查。

三、全局干部会议。

(一)根据需要临时确定召开。

(二)全局干部会议由局长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主持。

(三)全局干部会议的议题:

1、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和文件精神。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3、总结部署局内工作。

4、通报本局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

5、其他需在全局会议上布置的事项。

四、周例会。

每周星期一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检查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活动,通报商讨准备提交局班子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和初步意见。全局干部职工参加。

学习制度。

(一)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在平时自学的基础上,每季度安排一天的时间,集中全局工作人员进行综合性业务培训,邀请有关领导授课。

(三)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做好剪报、学习笔记和电子文稿收集工作,切实加强公文写作练,每月撰写1篇200字以上的业务综合动态信息、每季度撰写1篇800字以上的理论或调研文章。

(四)严格实行“以奖代罚”措施,每写1篇业务综合动态信息奖50元,每写1篇理论或调研文章奖100元。在市一级新闻媒体每发表的奖300元,在省一级新闻媒体发表的奖500元。于年底统一兑现。没有按照量化要求完成任务的给予全局通报。

(五)建立干部职工学习考核制度,由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陈清涛同志任考核组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督查,不定期检查青年干部学习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年终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区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坚持经常性的廉政建设教育,进一步提高加强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法纪观念,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上的纯洁性。

二、局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三、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局主要领导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对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要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逐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制度等。

五、坚持重大决策民-主化制度,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等,必须经党组会讨论决定。

六、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自觉抵制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下基层工作按标准就餐,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

七、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局领导班子每年要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请求组织、纪检部门派人参加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帮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八、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法规进行管理,严格审批制度。

一、接待原则。局机关接待工作应本着热情、节俭、周到、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局机关接待指局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中发生的接待行为,主要包括上级业务部门来珠晖检查指导工作,兄弟单位来局检查、指导、参观、学习、联系工作,下级业务部门来局汇报工作等活动中发生的接待行为。局机关接待严禁用于私人接待。

三、接待办法。局机关接待实行对口接待,归口管理的原则。局机关接待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接待活动由相关股室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接待程序。

1、接待用餐:由对口接待业务股室报局办公室,业务分管领导同财务分管领导衔接后报局长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特殊情况办公室无法安排,需由分管领导报局长同意后,由股室控制标准安排用餐,事后及时报帐。

2、接待用餐和用物未按上述程序报批的,办公室一律不予安排;未经办公室同意私自在外安排接待用餐和用物的,办公室一律不予报帐。

全局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接待管理工作,局领导、股室负责人要带头反对奢侈浪费现象,严格把关,尽可能减少接待开支。

一、机关车辆和驾驶员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派车原则:1.因公用车;2.单个用车须让多人用车;常规工作用车须让急事、特事用车;3.按申报时间先后用车。

三、因公用车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按规定时间返回。禁止无故延长用车时间,禁止擅自将车辆外借。集体学习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非紧急公务一律不派车。国家法定假日期间一律封车。局内干部、职工确有特殊情况因私用车须经局长同意,由个人负担汽油费、路桥费等一切费用。

五、车辆维修、装修、换件等要按程序打报告,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局长批准,由办公室、财务、司机共同办理。

六、驾驶人员必须严守岗位,按时出车,定期保养和清洗车辆,保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晚上车辆须按规定停放局内车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严禁酒后开车和违章行驶,违者罚款一律由驾驶员自负;因责任事故或出私车造成车辆损坏、丢失、人员伤亡等,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严格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工作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民-主监督、集体决策、公正公开”的工作机制。

二、局机关各项经费,由局办公室根据局长办公会所确定的意见组织实施,严格遵守财经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加强国有资产登记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年度预算安排及全局性专项经费的分配、下达,由局办公室财务会同业务股室提出预案,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年终局财务要向领导班子通报执行情况。

四、凡报销的单据一律为原始凭证。经批准的每一笔业务开支,都要有分管领导或股室负责人签字,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字后,由财务人员办理报销手续。

五、财务人员要按规定设置帐目、编制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各种帐目达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所有资金必须在指定的银行开户,严禁以个人名义开户、公-款私存和为拉关系到其它银行开户。资金结存及使用情况每月向局长汇报一次。

六、根据财产物资管理的要求,局机关购买各种物资,如走访慰问优抚对象、特困户、残疾人等,由局长办公会审批、并确定发放制度。凡无偿发放的物资,领取者必须签字,经办股室必须编制发放明细表上报局财务,由局长签字,以备检查审计。

七、下属事业单位要接受局财务的业务指导及计财、审计、监督检查,每季末十日内向局长报送业务财务报表,以便于领导掌握全局财务收支情况。

工作督查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上级和本局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根据上级有关督查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范围。

2、列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考核事项的完成情况;。

4、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每月工作要点落实完成情况;。

5、上级和本局领导批示或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6、建议提案交办落实情况;。

7、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情况;。

8、其他经局领导批示或要求督查的事项。

二、督查时限。

1、实行工作月报制。局机关股室应于每月25日(双休日顺延)报送《工作月报表》,内容包括当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份工作要点。

2、紧急公文或注明办结时限的,应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理。承办股室因故在规定时间不能办理或不能按时办理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局领导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督查落实,各责任股室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在办理过程中应加强与代表或委员的沟通联系。

5、信访件,属政策规定明确且具体情况清楚的,应即时作出答复;政策规定不明确需要研究处理的,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规定时限内完成有困难的,经申请后可延长1个月办结。

三、督查方法。

按照“归口办理,分级负责,实事求是,注重时效”的原则,局机关各项督查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业务股室参与配合。

1、重点督查。对上级机关和局领导班子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心工作等重要事项,由局办公室实施重点督查,定期催报落实情况。

2、跟踪督查。对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局办公室应对每一个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及时了解办理情况,做好衔接和沟通,直至批示件办理完毕。

3、定期督查。对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本系统年度目标任务,由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抓好半年小结和年终总结工作,必要时可要求各股室按月报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4、紧急督查。办理时限紧迫的重要事项,由局办公室督促限时办结。

5、专项督查。对不符合督查事项办理要求的,局办公室应督促承办单位按要求重新办理;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结,且事先又没有说明正当理由的,局办公室应向承办单位下发《督查事项催办单》,加大催办力度。

6、通报督查。对上级机关和局领导班子的重要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本系统年度目标任务等督查事项,局办公室应定期通报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对无正当理由延期办理的督查事项,也将酌情予以通报。

民政局行政管理岗位职责

1、在办公室领导下,全面负责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2、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办公室的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工作任务。

3、负责公司领导安排的工作上通下达,确保政令畅通,并做到科学有效的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综合管理职能。

4、负责公司会议的安排、组织、召开以及会后材料的归档、会议主题工作要求的检查落实。

5、负责公司日常来人来客的接待,识大体、顾大局做到答复处理得当,树立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形象。

6、负责公司印章、证照、香烟、茶叶及办公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其他需要保存的物资,妥善保存、安全管理。

7、负责对办公室的物资财产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建立科学、合理的物资财产管理制度,并登记造册。

8、负责文秘工作,文书档案的建档、归档以及综合管理,及时为领导使用资料提供方便并确保信息准确,不断的提高档案的利用率。9、负责公司图书管理、办公车辆里程登记管理工作。

10、负责报刊、信件的分发及旧报刊的回收和管理工作。

11、负责日常来客就餐安排事宜,负责会议室的日常卫生清洁。12、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1、协助者——协助总经理建立健全公司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组织体系:公司组织架构、部门设置、岗位配置等;*工作体系:工作计划、目标、考核等。

2、管理者——做好公司日常行政工作管理、日常工作。1)公司公章的使用与保管;2)小车管理;4)食堂管理;5)卫生管理;6)接待管理等。

3、协调者——负责对外、对上、本公司各部门的联系与协调;1)对外:银行、税务、工商、钢厂、客户及政府部门等;2)对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总经理等;3)对内: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

4、监督者——组织制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组织实施和进行有效监督。

1)制度完善,对相关制度补充完善;

2)相关规定,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规定;3)工作流程,岗位工作流程、日常工作流程;4)检查、督促、考核、完善。

3)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在宣传集团企业母文化的前提下,形成本公司的独特子文化。

6、创新者——对公司的管理、部门工作的创新、献计献策,富有成效。

1)绩效考核方案力争做到最优;2)部门工作有特色;3)培训员工措施得力;4)团队建设效果显著。

7、实施者——管理部所有的各项工作,归根结底,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执行,作出榜样,做好表率。1)执行力的检验;2)把自己变成内行;3)成为职业高手;4)体现自身价值。

二、管理部长的权限:

2)报销费用(手机费、差旅费等);3)协调费用;4)采购物品;5)食堂费用;6)办公费用。

3、解释权——对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正确的解释。1)界定权限;2)正确释疑;3)把握尺度。

4、调档权——对有关管理部方面的情况,需要查询时,有权调阅公司档案。

5、监督权——对员工的工作和执行公司规定和决议等有指导、监督和检查的权力。

1)员工的行为规范;2)劳动纪律;

3)完成任务情况;4)培训、学习方面。

6、建议权——对直接下级岗位配置、人员任用有建议权和奖惩建议权。

1)岗位设置;2)人员配置;3)工作建议;4)奖惩方案。

2)分公司绩效考核,兑现绩效考核。8、联络权——代表公司进行联络工作。

1)对外的联络:银行、税务、钢厂、政府;2)对上的联络:集团、股份公司;3)对内的联络:物流系统内部沟通。

三、

行政管理部长工作要求及当年要做工作:

(一)素质要求:

1、对企业文化的认同;2、身体健康、思维敏捷;

3、熟悉公文写作,有一定文化法律知识;

7、廉洁自律,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8、积极乐观,奋发进取,心理素质好。

3)制定业务工作流程。

2、对办公室日常工作进行检查:1)印章的保管使用;

*保管使用、签好保管使用协议;*作好登记;

*把好审批流程关。2)小车管理:

*建立小车使用登记制度;

*费用控制(含保险费、过桥过路费、油料、维修费等);*作好小车月度报表登记、上报;*小车的安全管理。3)档案清理:

*重要资料移交登记;

*档案清理分类归档(合同、文件、资料、报表等);*对过期资料处理;*注意保密工作。4)、食堂管理:

*标准:省会城市300元/人,地级城市200元/人。*强化管理;

*改善员工生活(民以食为天)。5)、加强安全工作:*档案资料安全管理;

*电子文档重要数据管理;*行车安全管理;*公司安全防范工作。

3、认真抓好企业文化建设:1)统一公司招牌;

2)统一公司名片,规范制作;3)统一公司行政各项报表;4)统一公司vi;

5)积极参加行业评比活动;

6)协助办好公司物流网站(资料提供、信息反馈、重要活动稿件投递);

7)积极配合公司物流宣传片制作工作。4、协助总经理抓好团队建设:

1)作好员工培训计划,有针对性;2)形成制度;

3)建立年度绩效考核方案;4)与人力资源工作对接。5、作好协调工作:

银行、税务、钢厂、客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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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人员主要工作职责。

需改进事项:

(1)、前台工作事宜:

1、为保证公司安全卫生等事宜的管理,要求前台须提前15分钟到达公司,推迟15分钟离开;用15分钟检查安全方面事宜;(该项事宜需在2月中旬实行)。

3、邮件等签收:从2月中旬开始,所有邮件由前台代收,然后通知其过前台拿去邮件(考虑点:人员进出公司大门,安全性)。

4、打卡事宜:严禁代打卡现象,由前台监督打卡,按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2)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采购事宜:需严格按照制度采购和管理。

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财务管理程序,提高民政资金使用绩效,促使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财务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资金收支管理、部门预算管理、实物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务执行情况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 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1、部门预算中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包括我局自己使用的行政事业经费和分配下拨各乡镇及个人的专项资金。 2、上级和有关部门拨入的资金,包括市局、省厅下拨的各项预算内外资金,以及其他部门拨入的资金。

3、福利彩票公益金。

4、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主要包括社团登记、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收养登记费等。

5、房屋出租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利息收入等其他资金。 第四条 资金的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统筹安排、综合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其中由县财政直接支付的款项,执行“直接支付”制度。

1

第五条 各项资金的收支均应纳入部门预算,没有预算的款项不予支出。

1、各科室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结合下年度工作任务,提出要求县财政安排补助经费的项目及金额(包括下拨各乡镇的专项资金),并附立项依据文件和详细的经费测算过程。 2、各科室编制的项目预算,须经相关科室审核,报分管局长审批后,由财务室汇总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财政局。

3、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部门预算控制数,将“预算数据”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区财政局。

4、根据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下达各科室执行。 第六条 各科室要严格按规定的审批流程报销费用。 1、各科室使用经费,必须提供合法的原始凭证,外来凭证必须印有财政或税务部门的监制章,凭证中应有填制日期、填制人姓名、单位财务专用章,并列明经济业务内容、数量、金额等要素。支付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局长签字,其中用于购置财产物资的原始凭证还应有验收人签字。对有关重大经济收支活动的项目有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合同(协议)、工程预决算,以及反映决策过程完整的书面记录等有关资料也应作为原始凭证管理。

时与申请人沟通。款项支付后,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银行付讫”或“附件”章。开具支票或银行汇票的,由取票人在登记簿上签字。如收到对方交来款项,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3、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福利、差旅费等可以用现金支付,1000元以上的款项原则上应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

第七条 实物资产及档案管理

1、出纳于结账日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由会计监盘库存现金,并签字确认。次月3日前出纳收集当月所有开户银行的对账单,编制结账日《银行未达账项余额调节表》,对于所有未达账项需及时查清原因;主办会计核实未达账项及银行往来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2、每季末固定资产管-理-员盘点固定资产,对其完好程度及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并填制《固定资产盘点表》。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3、严格执行结算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清理债权、债务。

4、会计凭证要求按时录入财务软件系统;次月15日前打印上月凭证并装订成册,并归档登记保管。

第八条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积极组织收入。

1、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基本账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各科室不得设立账户。

2、各项收入应根据不同情况开具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收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具备收费许可证,并严格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严格使用由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按时向财政部门办理票据使用结报手续。

3、按规定必须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第九条 各科室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

1、购买固定资产应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各科室在编制下年度预算的同时,编制下年度的政府采购预算表,经办公室政府采购办审核后,由财务室汇总,报县财政局。

2、各科室购买固定资产时,应明确采购的时间和采购的型号、规格等,由政府采购经办人填写政府采购申请表,财务室提供资金来源渠道(自筹或财政直接支付)后,报县政府采购办。 3、固定资产和发票到达时,由采购经办人填写验收单并签字,验收单应明确使用部门,发票和验收单要及时传递到财务室,财务人员根据发票和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入账。

4、经县政府采购办批准属于分散采购的项目,我局应成立专门的采购小组,采购采取公开招议标的办法进行,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并按照公平、公正、优质、低价的原则进行采购。

第十条 办税员需准确核算当月纳税数据及填报纳税资料,并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及时传递相关纳税信息及税收政策。如符合减免税政策的,须按照有关程序报税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财务收支活动,应定期向县财政、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如国家或财政等有关部门另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财务室负责解释。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运用预算内外资金,用好、用活各项资金,更好地促进我局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三)实行政府采购原则。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政府采购工作法律法规执行;

(五)基建项目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二、支出管理要求、审批权限

其中:

(1)现金支出须局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室报销;

(2)转帐支出须提供所有依据,否则财务拒绝转账。

(二)报帐员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询问和拒绝受理,重大问题可直接向局长报告。

三、货币资金的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健全现金、存款内部控制制度,坚持通过银行账户转帐或公务卡结算,尽量减少使用现金。

(一)现金库存月底余额不得超过2万元;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应设置日记帐进行登记,做到帐、款相符;

(三)单位开户银行印鉴应由两人以上分开管理;

(六)机关饭堂伙食费做到一周一结,支出清单由局办公室统计打印并由相关经手人、证明人、监督人签名方可到财务室结账。

四、固定资产管理

(一)凡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均属固定资产,建立档案;

(三)固定资产要每年由局办公室定期盘点,凡是盘亏、盘盈丢失和毁损的,要迅速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审核、局长批准后进行处理。

五、监督措施

(三)财务人员要加强责任心,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本财务管理规定的坚决不予报帐。由于财务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的损失,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参照省、市工商局的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原则。局长对全局的财务工作负总责,计财股股长负责财务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财务人员按照所在岗位的职责认真开展工作,承担法律责任,确保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本局下属单位(含工商所、经检大队、机关工会以及各股室,以下简称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工作受县局计财股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禁超额预算开支和在外赊帐欠债的寅吃卯粮的行为。

第五条 基层工商所、执法大队和个私协会分会要严格执行报帐制度。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六条 经费预算的原则是:1、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2、确保人员经费及工作正常运转;3、突出重点,厉行节约;

4、适度向基层倾斜。

第七条 全局预算每年编制一次,时间为市局预算文件下达后,预算期为每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八条 计财股是全局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根据市局下达的年度预算文件,负责编制本局年度预算草案、研究制定实现预算目标的.措施和办法、负责向局长报告预算编制、预算调整、财务年度决算等情况。下达经局长批准的全局预算方案,具体组织全局年度预算的实施,定期向局长办公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接受全局各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 预算文件下达后,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不允许赤字运行,以维护预算严肃性。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改变。

第十条 计财股和监审室应不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建立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反馈机制,及时纠正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半年和年终,计财股和监审室应向局长办公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工商所日常公用经费实行预算包干制。各所队执法办案经费每半年以实际结案为标准核拨。由于经费开支监控不力,导致经费超预算支出的,所长负担全部超支费用,并责令其在7日之内还清超支款项。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二十条 各单位罚没收入应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及时、足额上缴计财股,计财股应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不得挪用、截留、坐支。

个私协各分会会费收入应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及时、足额上缴县个私协会,不得挪用、截留、坐支。

第十三条 每月不按规定时间结算解缴票款,隐瞒、坐支、挪用、截留、贪污票款的,一经查实,属当事人所为,给予当事人停职待岗处理并处违纪金额五倍以上的罚款,属单位领导所为(含授意或默许)一律给予撤职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 所有经费支出必须由经办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主要领导审批。

局机关财务支出由计财股审讫后报局长“一支笔”审批(除局长直接经办的业务由指定的其他领导审批外)。重大支出项目,应科学论证后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各所队及个私协分会每月支出由所队长及个私协分会长“一支笔”审批后,月底报计财股和县个私协会核销。

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借款管理

第十六条 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单位款项的,事前应填制《借款借据》,注明借款人、借款理由、金额、日期,报局长审批。借款人公务结束后一周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不得长期挂账。超过六个月(不含)以上的,视为个人挪用公-款,由监审室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干部职工因家庭困难,需要借用单位款项的,事前应填写《借款借据》,注明借款人、借款理由、金额、日期。个人因私借款,应经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计财股根据借款人提供的、并经局领导审批同意的《借款借据》,支付所借款项。除特殊情况外,借款人应在承诺的期间内还清所借款项,超过六个月(不含)以上的,视为个人挪用公-款,由监审室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票据管理

第十八条 罚没收入票据及个私协会费收入票据一律纳入计财股和县个私协会统一结算,统一管理。罚没票据必须在计财股领取和结算,个私协会费票据必须在县个私协会领取和结算,不得在外购买或自制任何票据。违者除全额追缴外,对当事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 各种票据使用时,必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无印章一律无效。

各种票据填制应做到项目齐全,标准准确、字迹清晰、数字准确、大小写金额一致。

第二十条 票据必须由指定的票据管理人员专人保管票据,票管员应忠于职守,尽心尽责的管理好各种票据,做到存放有序、账目清楚、账款相符;做到日清月结,报表及时,防止票据被盗、丢失、防腐、防虫、防霉。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票据丢失的,除按管理程序报批和登记作废外,还要按每套500元的标准负责赔偿,同时还要扣减丢失票据单位的目标任务分。

第七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购买固定资产前,先填写请示,经分管副局长审批后,报局长批准,交由县局办公室统一购买。资产购买后,要填写固定资产购臵及领用清单附在报销单据后面,一起办理开支报销手续,并由计财股办理入帐。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发放、调配。固定资产发放、调配要进行造册登记,领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固定资产的报废、变卖由纪检组长带领计财股、办公室及监审室组成资产处臵小组按有关规定办理核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要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定期核对。如有人为破坏和丢失的,按资产购臵时的价格进行赔偿。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

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总结

1、充分发挥排球发展学生身体素质的特点,培养学生的协调能力和手腕控球能力。

对学生的排球学习主要是基本技能训练,各种形式的练习都是为了学生在教学竞赛中的合理应用。在培训中,我们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技术掌握能力分为两个不同层次的小组:基础较好的学生为一组,其他学生为二组。学生更容易掌握不同层次的技术,进行不同层次的教学。一组学生的主要教学内容是排球垫传球、接发球、三人组合练习等;两组学生主要学习单一技术、垫球、传球、开始发球。充分调动学生在练习过程中的主动性,锻炼学生的“运动型”思维。

2、开展比赛活动。

为了测试学生在排球小组的学习情况,排球教学竞赛和基本技能竞赛不断在实践中与小组内部竞争。由于这些活动的发展不仅使排球协会的学生掌握了更扎实的基本技能,而且进一步提高了学生学习排球基本技能和锻炼身体的热情,发挥了良好的效果。

3、与研究生进行友谊竞赛。

为了测试我们的教学成果,加强与研究生的友谊,我们与研究生进行了友谊竞赛。本着“友谊第一,竞争第二”的原则,我们成功地完成了与研究生的竞争,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4、观看世界杯。

为了提高同学们的排球水平,掌握专业的排球技能,我们还组织了观看世界杯活动,结束之后由技术部讲解其中的经典动作,使大家拓展眼界,掌握正确的排球技能。

一学期排球工作在学习即将结束的时候也落下了帷幕,我们在这学期的工作中收获很多,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由于天气,经费等各方面的原因,活动办得不太成功,我们一定再接再厉,把社团办得更好。

民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市民政局对原有《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改进和完善。

该制度包括会议制度、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政务督查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18类,每类制度又细分诸多事项、条目,范围广泛、内容详实、涵盖全面,事无巨细,条分缕析,文本共2500字。在修订完善该制度过程中,我局注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依法、合情、合理、适用、全面具体并便于操作的要求,通过广泛收集大量的资料,认真听取各处室和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在“几上几下”反复讨论、商榷的基础上,最后形成严谨的制度文本。新制度意在规范和推进民政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

目前,修订后的制度已通过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并印发给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遵照执行。此举为我局在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方面迈出新的步伐提供了制度保证,对全体民政人确立为民服务意识,规范工作标准,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创新社会治理将发挥重大作用。

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局领导班子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创造性地开展民政各项工作,完成了今年本区委、政府及×市民政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重点难点工作成效显著,常规工作稳步推进,民政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注重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今年初,根据本区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我局积极组织本局全体21名党员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做到学习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通过这次学习,使本局全体党员加深了对党的理论知识的理解,个人党性得到了锻炼,政治理论水平逐步提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此外,我局党支部参加本区直个单位党支部先教活动板报评比,荣获了等奖,得到了×区先教办的好评。

(二)全面完成五保村建设和敬老院维修工作任务。今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局9个五保村建设和镇敬老院的维修任务。为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在上级没有及时划拨经费的情况下,我局通过两个包工头垫资的办法积极筹措资金,并加强工程的督查工作,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目前,9个五保村建设任务及镇敬老院的维修工作已全部完成,每个五保村建筑面积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都达到市政府要求的平方米,内设有间房,每间房内设有厨房和卫生间及一张床铺。其中9个五保村建设合计面积为平方米,总投资万元,敬老院维修为平方米,投入资金共万元。现在两项工程正处于最后的验收阶段,有望在月底交付使用。届时,将进一步提高我区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率,即由年的人增加到今年底的人,比去年同期增加%。

(三)认真抓好救灾救济工作,切实落实民权、解决民生。一是做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今年初我局争取到上级划拨的社会救济款元,帮助万名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合作,解决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二是做好灾民救助工作。今年我区遭受干旱、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袭击,据统计,受灾群众达万人,万亩经济作物遭受不同程度毁坏,万亩农作物完全失收,户0间民房倒塌,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为妥善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问题,我局争取到上级划拨自然灾害救助款万元,并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其中发放救灾口粮万公斤,折款万元;发放灾民倒房重建补助金万元;发放冬令救助物品:棉被床、蚊帐床、鞋子双、卫生衣件、衣服件,折款万元。切实保证困难群众冬令期间有饭吃、有衣穿,安全过冬。

(四)城乡低保工作运作规范。我局按照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批,规范运作。今年来,经过反复深入调查核实,至11月底我局已按规定足额发放给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人次,共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月补助元),与年相比,增加发放低保金万元。此外,经过核查,取消因收入增加不符合低保条件的8人。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出尽出”的目标。

(五)落实国家政策,切实做好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做好节假日期间驻军官兵的慰问工作。今年春节以来,我局先后给驻军官兵送去慰问金万元。二是做好抚恤金的发放工作。目前我区享受定补的优抚对象包括军烈属人,,我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抚恤金万元,比去年多发放抚恤金万元,增幅达到%。三是为城镇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偿费万元。四是配合区政府做好年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五是做好20退役士兵的报到登记工作,目前已报到办理登记人。由此,推动了我区的双拥工作,确保了退役士兵及军烈属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六)组织实施“复明救助工程”,效果显著。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本市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从今年7月份开始,我局协助×市人民医院实施“白内障患者复明救助工程”,实施几个月来,已为例具有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复明手术治疗并已全部康复,预计年底将完成例,大大地超出了上级下达例的任务指标。

(七)基层政权工作稳步推进。

1、圆满完成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实际,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于今年月中旬,圆满完成了全区个村(居)“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其中个村(居)“两委”实现了村(居)党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总)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主任“一肩挑”,占总数的%,达到了上级党委、政府的预期目标,为本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基本完成。截至目前,我区地名补查工作已经完成了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的翻新填写,有关表格数据的采集、地名代码的编写和地名的分类工作。据统计,共获取各类地名信息条,其中地名变动有条,新增地名有条。今年7月份经本市民政局及自治区民政厅检查组检查,对我局的工作成效给予了肯定。

(八)社会事务工作基本实现法制化,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对,离婚登记对,登记合格率达%。

2、做好收养登记工作,今年按规定已为符合条件的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人。

3、做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今年我局已登记办理民办非企业个,其中幼儿园11个,俱乐部1个,登记办理社会团体21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我局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整体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一)城市低保对象中有人已经享受低保,但据我局低保股摸底调查,目前还有人处于低保边缘没有得到应有的救助。

(二)经我局组织人员调查,目前我区还有1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没有办公用房。

(三)由于我区大部分救助对象地处边远山区,而我局交通工具严重不足,影响了我局深入开展救灾救济工作。

民政局加强食品添加管理方案

1.殡仪馆管理松弛,自选收费项目不够透明、不够公开;2.服务较差,服务态度生硬,存在故意刁难丧主的现象;3.风气不正,存在向丧主收受、索要“红包”的.现象;4.有章不循,私自印制火化证。

二、整改措施及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时间。

1.关于殡仪馆管理松弛。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公开收费依据,规范收费标准和操作程序,将自选收费项目张贴在殡仪馆事先告知丧主,事先明确告知丧主基本服务项目与自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把基本服务项目与选择性服务项目明确分开,明码标价,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强制或误导殡葬消费,自选收费项目由丧主自行待批,着力打造阳光殡葬、透明殡葬。

责任股室:殡葬管理所,责任人:副局长。

完成整改时间:3月31日前。

2.关于服务较差,服务态度生硬,存在故意刁难丧主的现象的问题。在殡仪馆开展为民服务和廉洁教育,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制定《殡仪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规章制度》,全体人员全部挂牌上岗,亮明身份,使用规范,文明用语,优化服务环境,殡仪活动中,做到“一杯热茶、一把椅子、一声安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成为群众满意的殡葬服务单位。

责任股室:殡葬管理所,责任人:所长。

完成整改时间:203月31日前,长期坚持。

3.关于风气不正,存在向丧主收受、索要“红包”的现象的问题。完善拒收“红包”规章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和收受“红包”倒查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两名职工给予辞退。在殡仪馆显眼处和殡仪车张贴拒收红包的告示牌,统一制作工号牌,公布举报电话,殡仪馆全体人员与殡仪馆,殡仪馆与县民政局签订了拒收红包的责任状,对索要、收受“红包”的人员经查实后,当即予以辞退。同时,建立了丧主反馈调查制度。殡仪馆工作人员在接送遗体和火化遗体前,要先告知丧主收费项目和标准,告知丧主按规定不准收受红包,并将印有监督和举报电话的意见反馈表交与丧主签收,丧主如发现工作人员索取、收受红包、乱收费、服务态度不好等现象,可随时向民政局反映和举报,民政局将在第一时间受理和查处,从源头上杜绝收受、索要“红包”和擅自收费的现象发生。

责任股室:殡葬管理所,责任人:副局长。

完成整改时间:年3月31日前,长期坚持。

4.关于有章不循,私自印制火化证的问题。对私自印制的火化证予以当场销毁。建立严格的火化证发放制度,确保火化证与死亡火化人数相一致,做到每月审核火化证。

责任股室:殡葬管理所,责任人:所长。

完成整改时间:2014年3月30日前。

民政局加强食品添加管理方案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丽水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情况,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安排。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利用4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阶段。

1、主要任务。

(1)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调查掌握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2、具体措施。

(1)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政府出台全乡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乡政府组织召开全乡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全面部署。

(2)自查自纠,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组织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具体要求:根据职责分别组织相对人召开一次动员会、发放一份告知书、填好一份自查表(详见附件1)。自查表由各有关单位收集统计,并于1月8日前交乡食委办汇总分析,上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明查暗访,切实摸清相关情况。有关单位可利用“食品检测资源整合共享及预警平台”,对区域内历史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查寻相关危害因子,查找重点监管环节;要按照职责,分别在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采取各种方式调查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并向有关单位、乡食安办反馈相关信息。乡食安办负责收集、分析和汇总非法食品添加物和违法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以及被添加的食品类别,通报有关单位。

(5)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针对性检查。乡食委办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制定食品抽检计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和重点食品类别。

(6)总结以往整治经验,研究监督措施。各有关单位要汇总、归类既往发生的各种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对已有监管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现有措施或制定新的管理措施。

(二)清理整顿阶段。

1、主要任务。

(1)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2)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

2、具体措施。

(1)开展突击检查。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组织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

(2)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依法严厉查处以非食品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销售的行为。

(三)规范巩固阶段。

1、主要任务。

(1)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

(2)建立和实施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2、具体措施。

(1)建立快速溯源机制。各有关单位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2)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要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

(3)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要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组织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律检查和诚信教育活动,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三、工作重点。

在这次专项整治中,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整治目标,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一)强化种养殖环节整治。加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打击在饲料中违法添加和滥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着力解决在畜禽饲养中非法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有毒有害物质;对种植业领域,要严厉打击违规经营、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对香菇栽培领域,要打击和规劝使用工业石蜡栽培香菇行为。

(二)强化生产加工环节整治。一是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普查,摸清本底,对其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类别、品种、流向进行备案管理;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规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二是监督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单位公告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对照国家相关单位提出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清单,对我乡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品种,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整治;安排抽查计划,把整治清单中所列的安全项目和食品,作为抽查的主要对象,加大抽查的覆盖面。

(三)强化经营流通环节整治。对食品添加剂经营行为进行整顿和规范,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规章制度,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及过期变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经销非食品添加剂冒充食品添加剂,以及无证、无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包装标识、说明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添加剂;打击、取缔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商贩及摊点;加强冻、鲜类食品经营销售的监管,严禁在食品销售过程中违规使用有毒有害漂白、防腐、保鲜等物质。

(四)强化餐饮消费环节整治。重点加强餐饮业及学校等集体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和非食品添加剂、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等行为。

(五)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从生产经营者诚信管理体制、文化制度、信息征集制度、评价制度、监督制度以及奖惩制度几个方面入手,构建生产经营者诚信体系;组织行业制定自律性的行规行约,适时召开全乡食品行业单位负责人会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乡政府领导下指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乡食安办承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各有关单位,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要组织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行培训,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信息沟通,开展督查和评估工作。

1、各有关单位要在每月10日、25日(如遇休假顺延)将整治信息、宣传情况、监督检查情况(详见附件2)向乡食安委办报送。

2、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向乡食安委办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在今年1月8日之前和今年3月8日之前分别报送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的阶段性小结,在今年4月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总结材料。

3、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计划,安排督查和评估活动。乡食安办也要结合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各有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评价。

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局的视频监控、意识防范、巡逻守护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领导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投入,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治安防范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干部职工安全感明显增强。

一、高度重视视频监控,强化管理维护。

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无不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搞好综治工作,既是民政工作职能职责的要求,也是机关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市综治委文件要求,我局将构建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布设社会治安监控网络作为建设治安防控体系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快综治工作硬件建设。局党委会召开专题会专门研究此项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在会议上强调全局系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成立了以分管机关的副局长为组长、局纪委书记、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一把手、科室为成员的市民政局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小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各单位综治工作考核范畴。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我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全局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具体抓的局面;局机关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拨出5万余元专项经费支持此项工作;局办公室认真开展调研,科学规划,制定出了可行性方案,重点从摄像头监控点的布局、监控范围、监控程序以及落实专职人员入手,加强视频监控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保证了建设任务圆满完成;专门配备了维护、管理工作人员,始终保持24小时专人值班,全天候监控,并规定每周调取有关影像资料进行排查;同时制定和完善了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处置预案,局办公室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市民政局视频监控中心工作职责》、《视频监控工作程序及工作人员职责》、《视频监控设备管理维护制度》,并配备专门的《视频监控值班记录本》等相关资料,确保一旦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发现情况,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得到妥善处置。

二、建立健全治安防范体系,确保安全稳定。

一是狠抓了巡逻守护。我局不断健全完善了机关巡逻守护安全值班制度,重点加强了对门卫值班、防盗、防火等重大隐患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实行领导带队、干部值班,由局党委成员任巡逻队长,在重大节假日都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巡逻制度,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民政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强化重点部位安全保障措施。积极筹措资金,为财务室等重点部位添置了防盗门,更换了防盗锁等安全设施,有效保障了机关的安全和稳定。三是重点节假日期间,全面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今年国庆前,我局通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和下发《**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等多种形式,确保国庆期间全局系统安全稳定,要求全局系统集中排查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要求各单位结合业务情况,组织人力对安全、消防隐患及相关的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消防设施、建筑施工、食品卫生、电线线路、车辆、财务室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

三、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学习,增强防范意识。

一是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和安全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文件,大力宣传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开展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等安全常识教育活动,做到局长办公会议必讲、节假日放假前必讲、职工集中学习会上必讲,引导全局职工不断强化法制意识、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全体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治安防范和自防自救能力,“遵纪守法、维护安全”防止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是不断加强值班人员监控防范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做到监控设备的精心管理、高效使用,不断健全完善市民政局《视频监控工作程序及工作人员职责》等制度措施,建立反应快速、运行高效的视频监控运行网络,切实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固定证据、震慑犯罪的作用,实现从人防、物防到技防的有机结合,增强社会治安防控的针对性和机动性。

民政局加强食品添加管理方案

给婴儿添加辅助食品必须根据小儿月龄、消化能力及营养需要。

秋、冬季出生的新生儿,阳光接触少,从出生2周起,即可开始添加儿童鱼肝油。每天3-5滴,直接滴入口中,以补充维生素a、d。

婴儿1-2个月开始,可添加新鲜果汁,如桔子汁、番茄汁、山渣汁、西瓜汁、葡萄汁等以补充维生素c。尤其是人工喂养的婴儿更为需要,每日喂1--2次,每次喂1--2汤匙。如果是小婴儿,果汁可用温开水冲淡后喂给。

3-4个月的婴儿,唾液腺分泌增加,可开始添加如乳儿糕或米粉等。调成糊状,用小匙喂,使婴儿适应用匙进食的习惯,并锻炼吞咽较稠食物的能力。

4-5的婴儿,从母亲体内得到的.铁已逐渐消耗掉,因此可加些富含铁质的食物,如蛋黄、鱼泥、鸡鸭血等,调入乳儿糕或米糊中,也可添加菜泥、胡萝卜泥、土豆泥等,以丰富营养。还可把水果汁改为水果泥。

6-7个月的婴儿,可开始喂些粥或烂面,内放荤菜(肉末、蒸蛋、清蒸鱼、肝泥等)和素菜(碎菜p豆腐等)。在喂养后,可给些烤馒头片、面包干,让孩子咀嚼,以锻炼牙床。

8-9个月的婴儿,每天能吃2次粥、面加荤素菜,以代替2次哺乳,为断奶做准备。

10-12个的婴儿,可从粥、面等过渡到软饭、馒头等加荤素菜,如果是母乳喂养的,可考虑断奶。

民政局加强食品添加管理方案

一、活动主题:

相约春天。

二、活动时间。

20**年3月8日。

三、活动地点。

原工会乒乓球室。

四、场地布置。

布置简洁为主,简单中凸显活泼。对每一位到场的领导、女职工每人左手戴一条红丝带,代表着共同点亮活动现场。

道具:横幅(一条)、灯笼、窗贴、气球中号、拉花、欢呼棒、红丝带、植物、透明胶、双面胶、线绳(绑气球)、其他。

五、活动内容。

1、开场部分。

(1)主持人致节日祝词。

(2)介绍与会领导。

(3)领导讲话。

2、演出部分。

(1)花鼓。

(2)双簧。

(3)三句半。

3、游戏部分。

1、快乐呼啦圈。

道具:呼啦圈(4个)曲别针若干。

工作人员:两个。

各队参与人员:1人。

2、球拍运球。

道具:乒乓球拍4个、小桶4个,哨子1个,乒乓球若干。

工作人员:4人(起点1人,终点点数两人,计时、计数1人)。

各队参与人员:1人。

3、摇摇乐。

道具:纸巾盒12个。

工作人员:4人。

各队参与人员:1人。

游戏规则:每队派1人参加,将装有10个乒乓球的纸巾盒绑在腰后,当主持人说开始后,各队队员开始摇身体上的盒子,努力将盒中的乒乓球摇出。1分钟内,盒子里剩下的乒乓球数作为游戏评判的依据,根据的成绩评出一二三等奖。如果成绩相同影响排名,可再进行加赛。

4、并肩作战。

道具:摇绳两根、计时器一个。

工作人员:3人(2人点两队的人数,一人计时)。

各队参与人员:6人。

游戏规则:工作人员进行摇绳,当主持人说开始后,各队的队员开始进入摇绳内,看哪个队进入的人数多为胜,当人数相同的,则按照跳绳的个数排出名次,前三名获得奖品。

5、评奖部分:

工作人员:1名。

由现场评选出最佳风采奖三名,奖励本次三八妇女节妆扮最具特色的女性。

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我区民政工作将按照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对民政工作指示要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总目标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能力、创新服务、加快发展努力顺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职责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作出更大贡献。

一、建立多层次的救助福利体系,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标准化,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一是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在巩固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成果的基础上,加大低保家庭定期走访核查工作力度,坚持区、镇(街)、村(居)三级复核相结合,区、镇(街)抽审与村(居)自审相结合,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低保边缘群体和特困群体的帮困机制,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开展特困群体的临时救助,实施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全面提高农村低保对象的救助标准,努力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根据物价涨幅情况,及时启动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二是保障困难老年人生活。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和城市“三无”老人供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城乡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力争通过努力,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70%。

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修改完善镇街、村居《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新培育2-5个防灾减灾示范村(社区)。综合利用农村、社区公共设施及其他公共场所,采取确认、修缮、新建等方式,建设城乡避灾场所。通过开展“消防进(村)社区”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村)居民的日常防灾减灾能力。

四是加快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建设。有效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着重对尊老金发放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增减数据的准确性,确保尊老金有序发放到位。巩固和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提高孤儿养育水平。积极创办福利企业,着力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继续推行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三无”、重点优抚对象等民政对象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政策。

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多元化社会投入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高标准建设泰州社会福利院,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运用其辐射作用,带动镇街敬老院、老年公寓规范化建设,20,力争养老机构床位数增长15%以上。

二是开发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研究制定切合我区实际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充分发挥居家养老基础性作用,探索日间照料室运行模式,在每个街道选择1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并逐步在全区进行推广。积极做好省级、aa级、aaa级等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站评估验收准备工作。对“电子保姆”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健全完善相配套的社区服务制度,运用其信息网络平台,开展社会化、市场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人员参加省万名养老护理员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快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及基本技能的培养,促进全区养老服务行业水平的提升。

三是完善镇街、村居老年活动中心运行机制。继续推行“以奖代补”的激励举措,积极引导专业社会组织参与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努力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三、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扎实推进双拥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新的《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烈士褒扬条例》,加强优抚和安置政策创制,更好地保障优抚对象和退役士兵权益,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一是完善优抚对象保障机制。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和“一助一”帮扶活动,继续完善“政策照顾、小病补助、大病互助、重病救助、慢性病疗养”五位一体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

二是加大符合安置政策退役士官的安置力度。提高安置岗位质量,确保安置率达100%。精心组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在确保学员“双证”获取率、就业率达标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退役士兵的就业能力。

三是拓展和丰富优抚对象精神抚慰举措。及时调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慰问制度,把对优抚对象的慰问关心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逐步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四、推进社会管理方式创新,提升促进和谐发展的能力。

全面打造与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对接的网格化的更加有效的以房管户、管人、管单位的基层社会事务工作平台。

一是完善社区管理体系。优化社区规模布局,按照“走向合理、界线分明、规模适度”和-3000户设置社区规模的要求,做好涉农街道和九龙、罡杨、苏陈等镇新建小区的组建工作。继续在全区推行建立“一委一居一站一办一校”组织架构,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创佳评先、达标考核为抓手,过堂式推进。

二是健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区服务体系。探索试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逐步实行“费随事转、事费配套”,解决社区人少事多、工作经费不足的矛盾和问题。

按照适应发展普惠式社区服务的新要求,加快建立“三社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着力推动社区各类服务主体建设,进一步健全多元开放的社区服务网络。围绕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将社区服务对象从以困难弱势群体为主扩大到面向社区全体居民,将社区服务内容从以政府公共服务、公益性福利性服务为主拓展为政府公共服务与居民自助互助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便民利民服务相结合,开展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的普惠服务,努力实现“劳者有其岗、少者有其学、病者有其医、弱者有其助、居者有其屋、生者有其保、诉讼有其援、义者有其奖、老者有其养”。

三是构建社区建设保障机制。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坚持公开招聘、适时补充,严格把好社区工作者素质关。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社区工作者管理、服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热情。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探索建设志愿者注册登记、评先激励机制,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社区志愿者人数达到本社区居民总数的10%以上。规范社区建设经费的使用,会同财政部门督促镇街(园区)将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建设经费、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纳入镇街(园区)财政预算。

五、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

进一步深化村(居)务公开,完善基层民主自治长效监督机制,定期对村居开展巡查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区各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推行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构和机制。()加大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制定和推广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依法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巩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成果,打造婚姻登记服务优质品牌。做好清明期间文明安全祭扫和宣传工作,推进绿色殡葬,倡导生态殡葬和健康文明祭扫方式。积极推进殡葬行业改革,拓展殡仪服务内容,提高殡仪服务水平。

六、夯实发展基础,大力推进现代民政建设。

加快构建“民生之政”,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大力推进现代民政建设,在海陵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积极打造现代民政人才队伍。以社会工作人才为主体,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统筹推进民政领域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人才、防灾减灾人才、社会组织人才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一线民政人才培养。

二是弘扬民政文化。海陵民政事业已经进入转型升级、率先发展的关键阶段,要进一步弘扬双拥文化、社区文化、孝道文化、慈善文化等民政文化,把文化建设渗透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贯穿于构建“民生之政”的全过程,用先进的民政文化引领海陵民政事业率先发展。

民政局管理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按照州、市乡民政局的工作安排,__乡20__年民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__乡民政工作取得侥人的成绩。现将我乡民政工作开展情况做以下总结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乡是一个以牧业为主的农牧结合乡。乡辖5个行政村,其中2个农业村,3个牧业村。行政面积133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700亩,总人口4056人,由汉、哈萨克、维吾尔、回、东乡等5个民族组成,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72。全乡有8个站所、15个党支部,20__年预计农村经济总收入6012万元,较上年增加366万元,增长了6.5,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665元,较上年增加344元,增长了7.7。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低保工作。

为切实加强我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保证这项工作在我乡健康稳步地发展。年初成立了以政府乡长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和副乡长为副组长的最低生活保障领导小组,并制定低保对象资格评审制度,每季节进行一次讨论核实,实行动态性监督管理机制,低保证金发放符合手续,报帐及时准确,每次发放数量和人数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低保金能发到真正需要救济的困难户手中。20__年第一季度发放7户18人,低保资金3540元;第二季度发放9户22人,低保资金4200元;第三季度发放10户23人,低保资金4200元;第四季度10户23人,低保资金4350元;全年共给258人次发放低保金16290元,平均每人每月63元。

2、救灾救济工作。

按照市民政局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经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落实救分级、救灾款分级负担的新机制。为保证在灾害发生前能准确地预报和有效地预防,灾害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工作,根据__市救灾应急预案,结合我乡实际,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总指挥的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全乡各单位分工负责、共同参与救灾应急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规定,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使够条件的11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内,使他们吃、穿、医、葬等有所保障。另外,对8户贫困家庭实行了定期定量救济,20__年五保供养7人,发放五保救济资金9800元,定期定量救济8户,发放定期定量救济补助资金3840元。救灾救济物资发放方面,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和贫困户生产生活上存在的.困难程度,共发放了9750元,为其购进60吨煤炭,并发放到26户特困户家中,解决了这些特困户的过冬问题。

3、优抚安置工作。

全乡有现役军人1名,1954年10月份以前退伍的在乡复员军人4名,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费的凭证书直接从市局财会室领取,还有1名病故家属,退伍义务兵档案做到了妥善保管,并定期开展拥军拥属活动。

4、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州、市的工作安排,__乡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市民政局、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于20__年9月20日开始至11月8日结束,顺利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据州、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我乡首先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人大主席、乡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组织、民政、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并按照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体计划,结合州、市培训的内容,又组织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人员学习掌握有关换届选举知识,做到参加的人员人人清楚,事事明白。各村召开村民大会进行民主选举出了选举委员会,各村选举委员会在市乡下派指导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按照确定的选举日期和选举程序,开展村委员会候选人提名、预选、正式选举等一系列工作。选举当天,各村有80的选民参加了投票。当选人得票数都在参选人员总数的60以上。得票最高的达到90以上。选举结果出来后,当众公布了当选人,同时发放了当选证书。选举当天对选举结果及时进行了张榜公布。总之,整个选举程序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事、一步一学法的原则,使这项选举工作能够运行正常,全乡无一例上访事件发生,无一人提出意见,换届选举工作开展顺利。

5、扶贫羊工作。

__乡扶贫羊有1019只。其中,有2户的31只羊挂在帐上。原因是主人早已去世,前些年对扶贫羊管理不善这些羊成为呆帐,2户的31只羊已无法收回。今年为发挥扶贫羊的作用,制定了扶贫羊承包管理制度。承包期间,每只羊10元管理费不变,承包对象是有偿还能力、有条件的一些牧民,所收的管理费用来救济其他贫困户、特困户。

总之,__乡民政工作做了以上几项工作,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望各位领导在检查时指出,以便我们在今后的纠正,把民政工作做的更好。

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总结

xxxx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加政治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着力提升民政服务大局能力和为民服务能力,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充分发挥现代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深化社区治理机制改革。结合我区实际,按照科学调整、便于自治、优化功能的原则,实施部分街道社区调整,全区由现有xxx个社区调整为xx个社区。二是扎实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制定“四个清单”(即:锦江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清单、可购买服务事项清单、社区工作负面清单),进一步理顺政府、社区的职责边界,减少社区过多行政事务性工作,促进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三是打造特色亮点示范社区。开展“三社联动”促进社区营造,重点打造水井坊街道锦官驿社区和双桂街道五福桥社区作为示范社区,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社区服务能力和社区建设水平全面提升;重点打造双桂路牛沙路社区、龙舟路莲花西路社区、三圣万福社区作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四是规范社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社区“三资”管理与财务收支行为,保障社区“三资”安全,确保社区经费正常有序运行;对社区专项资金财务保障审批程序进行了规范,使社区的报账程序有章可循。通过审计,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创建工作。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在各涉老职能部门、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基层为老服务组织、以及社会企业中广泛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全区xx个单位荣获“锦江区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光荣称号。我区x万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锦江区爱老之家服务中心和盐市口街道华诚助老服务中心被x省老龄委授予“x省第二届‘敬老文明号’”。二是扎实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在社区、小区、院落设立“日间照料中心”推进互助养老工作,在各街道建立互助养老站点xx个,开展助老探访服务xxxx人次,帮助解决困难xxx件,法律援助xx件,接受法律咨询xxx人次,纠纷调解xx件,让老人就近享受助餐、娱乐、心理慰籍等服务。三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区有x家知名养老服务企业、xx家养老服务组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xx家,xxx家社区定点服务机构。四是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实施老年人养老服务金卡服务,发放金额xxx万元,惠老人数x.x万余人;发放高龄津补贴xxx万元,惠老人数x.x万余人。

一是抓好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建设。实施社会组织登记“三证合一”,将原来成立社会组织必须办理的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并为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由民政部门核发登记证,办证时间缩短为x天,对近xxx家社会组织开展了赋码和颁发新证书工作;与区公安分局建立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个人信息核查长效机制,开展信息核查xx个批次,涉及xx余人;与区地税局建立社会组织税务信息核查机制,我区社会组织除xxxx年新登记的部分社会组织因为及时作税务登记之外,基本做到“应登必登”。二是抓好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率达xx%;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完成锦江区商业联合会等xx家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狠抓流程再造,提高审批效能,编印《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工作手册》和《养老机构行政审批工作手册》,推动我局行政审批工作的法制化、标准化、规划化。三是推荐我区社会组织申报市级财政支持,全区xx家社会组织获得市级项目扶持资金近xxx万元。四是搭建锦江区社会组织“双创”平台。内部挖潜,通过推进社会组织脱钩、梳理社会组织品牌、推进自律诚信建设等,增强社会组织参与“双创”的能力。外部扶持,通过召开“社区基金会与社区营造”研讨会、社会组织公益活动新媒体宣传推介会、重点社会组织座谈会等,优化社会组织参与“双创”的环境。

一是实施精准扶贫工作。截至目前,锦江区关爱援助中心共募集资金、物资价值总计xxxx万元,用于帮扶特殊困难群众xxx人次,全区xxx家爱心企业和xx家社会组织以及xxxx名爱心个人参与到中心关爱帮扶活动。二是加大慈善救助力度。与三圣街道永辉超市开展“爱心卡”慈善救助活动,对辖区内xxx名困难群众每人发放价值为xxxx元的“爱心卡”;与东光街道办事处共同设立“东光芯动力?爱心驿站基金”,募集资金x万元,为xxx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x万元;与区教育局共同设立“x教师基金”,募集资金xx万元,为我区xx名优秀教师发放教师奖励xx.x万元;与区卫计局共同设立医疗卫计精准扶贫救助项目,募集资金x万元;实施阳光圆梦帮困助学工作,为我区xx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发放帮困助学金x万元。三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抓好重点区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出动工作人员xxx余人进行每日的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累计劝导街面流浪乞讨人员xxx余人次;加强困境儿童的服务管理,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为全区xxx名困境儿童实施困境儿童个案干预服务项目。

一是是抓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相关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扎实开展“二普”工作,已完成外业采集、数据录入、资料整理等工作,将聘请专家对我区“二普”工作进行区级验收。二是开展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组织开展了“”国家减灾日和“x”国际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参加了省、市应急指挥体系培训和演练,组织指导街道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三是以“殡葬行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着力开展规范“微权力”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健全完善工程管理、采购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促进我区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四是继续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为全区户籍人员xxxx家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xxx万元。

民政局加强食品添加管理方案

1.绿茵情怀,有机好味。

2.杭州怀味,人间美味。

3.阳光关怀,有机好味。

4.怀念的就是这个味儿。

5.绿色厨房,怀味农副。

6.更多怀味,更高品位。

7.感怀生活,品味农富。

8.怀味经典,道法自然。

9.怀中有我,味享天下。

10.健康美味,就是怀味。

11.蔬鲜肉美,健康有味。

12.怀味一刻,回味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