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精选19篇)

时间:2024-02-27 06:19:16 作者:字海

民族团结是我们社会发展进步的宝贵财富,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以下是一些关于民族团结的典型事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发和思考。

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各个环节,在人民中牢固树立“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引导全国人民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为实现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其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的氛围。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常态化,促进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氛围。为使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我们将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祖国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族干部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的思想,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以营造浓厚的氛围,使民族团结工作深入人心。

2、进一步弘扬民族团结精神。按照要求,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互助、共克艰难、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使人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倍加珍惜当前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为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3、经常对职工进行民族常识教育,让职工更清楚地了解民族风情和习俗,在各个方面都注意做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少数民族和睦相处,共同进步。

4、坚持集中抓和全年抓相结合,做到以月促年、常抓不懈。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各项活动,通过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帮助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城镇和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继续扩大民族地区低保覆盖面,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创建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活动与帮助我区边远落后地区发展结合起来,与解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与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结合起来,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加便民、利民、惠民、安民。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汇报

今年我局民族团结工作以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为切入点,立足实际,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了以“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手拉手、兄弟情”结对帮扶,“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入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1、领导重视。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把民族团结工作纳入交通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交通业务工作相结合,使民族团结工作真正融入到我局工作的方方面面。

2、组织机构健全。

我局民族团结工作能做到由领导班子进行会议讨论,由办公室制定工作计划、

活动方案。

做到思想统一、目标明确。加强组织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及组织功效。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我局民族团结工作完善了各项。

规章制度。

形成一系列的管理措施。

3、注重宣传。

积极组织会员学习,利用学习、横幅、公交车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民族团结工作力度,在全局上下提倡“团结、友爱、互助”的民族团结精神,体现了民族团结一家亲,齐头并进共发展。

4、活动开展。

开展了民族团结徒步活动,我局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要搞好民族团结工作,不光在上班工作时间,还要在职工的业余闲暇时间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活动。今年夏天,通过组织,自愿报名等方式举行了民族团结徒步活动。在活动中,大家深刻感受到了团结、互帮、互助的重要性。通过此次活动,全局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工作都有了一个更高的认识。

开展了民族团结运动会,在万物复苏的春夏相交之际,我们交通系统和财税系统共同开展了以“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的运动会,同时这也是一次深刻体现民族团结精神的运动会,我局四名少数民族同志中有三位参加了此次运动会,其中两位少数民族同志还拿上了名次。

开展了“手拉手、兄弟情”结对帮扶活动。交通局为下岗职工艾显目提供了机关卫生清洁一职,并为其缴纳五金和发放工资。每逢佳节,单位还会给她家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让她时刻能感受到来自组织和党的关怀。

5、

下半年工作计划。

(3)继续发扬、宣传有关知识。

(4)加强与帮扶对象的联系,更详细的了解他们的困难,争取开展更全面,更细致的帮扶活动。

山西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有53个少数民族成份近12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0.35%,呈大分散、小聚居特点。由于处在连接我国东西部回族带的中心地区,我省少数民族人口总量虽少,但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全省有42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分布在6市22个县,除1个蒙古族聚居村外,其余都为回族聚居村。有近百个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社区、学校、企业。每年有近3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我省求学经商务工。

20xx年以来,我省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抓好日常和平常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力的促进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一、强化基础建设,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机制建设。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将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初步形成了民族工作研究机制。在省领导协调下,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进一步加大了对民族工作的支持。省民委建立了与少数民族代表人物联系交友制度,委主要领导定期与市、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联系,形成了联系沟通机制。20xx年,省人大听取审议了省级政府关于全省民族。

工作报告。

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做好民族工作“重在平时、重在交心”作为衡量干部队伍建设的标准,通过聘请高层次领导、专家授课、与中国社科院合作举办民族宗教知识系列讲座、请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开办系列讲座、到民族工作先进省、市学习考察等方式强化对党政领导、民族工作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省民委建立了与市、县两级党政领导联系沟通机制,共同推进工作。同时,各级党委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全省现有少数民族市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120余人。省、市、县三级少数民族代表、委员均超过了少数民族的人口比例数。

三是加强基层建设。不断推动基层执法主体建设,推动市、县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和两级目标责任制,初步形成了“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工作格局。按照“工作任务重、工作有特色、经费缺口大”的原则,省民委逐步加大对市、县(市、区)和社区、聚居村创建活动工作经费支持。

二、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民族团结的思想感情基础。

全省各级党委宣传、统战和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探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途径和方法。20xx年,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印发了《关于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创建活动的通知》,对全省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xx年,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活动,召开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命名了首批18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并授牌;20xx年组织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全省有6个集体、8名个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营造了“民族一家亲”的和谐氛围。

一是集中开展宣传。全省连续12年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手册、开辟“民族团结专栏”、组织知识竞赛、制作播放主题宣传片、微电影等方式,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强化少数民族群众的公民意识、国家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群众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搭建活动平台。以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民族文化健身活动、民族节日庆祝等重大活动为平台,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影响力,全省各市通过开展“民族文化艺术节”,“比团结、比发展、比贡献”竞赛活动、“民族团结一家亲”征文比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书画作品展、民族团结进步演讲比赛、清真食品烹饪大赛、慈善募捐等活动,拉近了党委政府和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和汉族群众之间的距离,激发了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争当先进模范的热情。

三是突出“六进”活动。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积极动员各族群众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学校创建丰富多彩,全省大中专学校积极为少数民族学生搭建成长平台,组织多种活动,促进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的沟通交流,不断增强学生们的民族团结意识和集体归属感;长治市组织开展了“民族大团结、共筑中国梦”青少年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把创建活动作为学校教育主旋律,围绕“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主题,组织藏班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考察社会主义建设成果、开展汉藏学生手拉手、举办藏文化节等系列活动,在各族学生心田播下了民族团结的种子,使他们从小感受、理解、学会了民族尊重、民族平等、民族进步的真正内涵。今年,学校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社区创建活动蓬勃开展,20xx年长治市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民族宗教界开展“一岗双责”社会履职活动,组织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分组包片少数民族聚居社区,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团结稳定工作,当好少数民族群众的“连心桥”、“稳压器”和“暖心人”。一年来,成功化解各类社会矛盾30余个,整合帮扶资金90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10余人。同年,长治市城区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省属国有企业把创建活动纳入企业精神文明一体化考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创建工作机制。在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营造团结氛围、助推企业发展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农村创建富有特色,翼城县北关村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村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基地。“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尊重、共同进步,构筑了各族人民共促团结、共谋发展、共建和谐的良好局面。

四是高度重视对口援疆工作。20xx年至20xx年,省财政拨付资金6.55亿元实施援疆项目61个,提高了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增强了受援地内生动力,促进了民族团结,为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近年来,全省各地坚持创建活动与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相结合,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坚持把重点放在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上,放在温暖人心争取人心上,让少数民族群众切实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既激发了少数民族群众促进民族团结、参加祖国建设、服务回报社会、维护和谐稳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也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依赖和信任。

一是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加快少数民族聚居村脱贫致富步伐。五年来全省累计投入专项发展资金7009万元。42个聚居村的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一村一品”种养殖产业初步形成,科技培训机制更加完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xx年全省少数民族聚居村农民年人均收入为5262.4元,特困村由20xx年的10个减少为8个,3个村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村。全面落实国家扶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全省29家民品企业近3年享受国家优惠利率贴息资金2.35亿元,生产补助和技改贷款贴息1270万元,有效提升了企业服务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能力,20xx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51.24亿元,完成纳税1.83亿元。依法推动清真食品业健康发展,20xx年,全省清真食品业年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清真食品加工企业19家,拥有全国驰名商标2个,山西省著名商标5个。民族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强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物质基础。

二是积极促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实行少数民族学生中考照顾政策,积极改善民族小学和山大附中西藏班办学条件,投入专项资金,帮助西藏班学生改善学习生活条件。注重涉及民族团结文艺作品的挖掘和创作,新编历史剧《傅山进京》在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上取得了优秀成绩。精心培育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成绩突出。

三是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全省形成了在重要节日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救济困难户的关怀慰问工作机制。依照国家有关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公民恢复民族成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将回民公墓列入其中,予以保障;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各市都成立了清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建立了清真食品监督员队伍,太原、阳泉、晋中、晋城等市将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的肉食补贴列入财政预算,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创新服务管理,做好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工作。

我省始终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作为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在“平时”、“交心”上下功夫,从组织领导、工作原则、工作机制等方面安排部署,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赢得了各族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一是加强保障机制建设。省委、省级政府20xx年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来我省务工经商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20xx年颁布实施了《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加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依法依规作出了安排部署;20xx年成立了山西省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小组,建立了山西省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全省各地各部门也制定了具体的贯彻措施,为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待遇平等,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了组织、政策保障。

二是坚持服务为先。各地各部门坚持服务亲情化,管理精细化,实现了单一管理向服务与管理并重的转变。通过成立少数民族联谊会,建立少数民族服务站,发放联系卡、结对帮扶、举办文体活动、走访慰问等方式尽力为流动少数民族解决就业、就医、就学、司法等方面的困难,促进了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阳泉市创立了“12345”工作法(“1”是紧紧抓住流动人口中的代表人士;“2”是依靠市伊协和清真寺;“3”是落实清真肉食补贴待遇享受、就业培训服务、子女上学入园服务;“4”是建立市、县(区)民宗部门上下协调,与有关部门左右协调,输入地和输出地协调,与相邻市县跨界协调四大协调机制;“5”是实现引导入寺、引导遵纪守法、引导社区发挥作用、政策咨询引导、引导依法维权,实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立体化、全覆盖);晋中榆次区在繁华市场为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划片设立专门的经营场所;临汾市建立健全由民族、公安、工商、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伊协和外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参与的外来少数民族联谊会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外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的培训,提高外来少数民族依法经营、文明经营和服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长治市开通“民族一家亲”微信服务平台,形成了“三必清、三必谈、三必帮”的“三个三”工作法(即:强化沟通,做到“来源地清、暂住地址清、职业清”;强化联系,“每周一次电话联系、每月一次见面联系、每年一次座谈联系”;强化服务,做到就业困难、办理手续、生活困难必帮),20xx年被国家民委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五、强化日常督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底线思维,坚持依法行政,经常性地对全省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行督导,培养典型、推广经验,加强日常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清除隐患。各级各部门完善了应急处突领导机制和工作预案,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时,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全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我省已连续多年未发生较大规模涉及民族因素的群体型事件。

总之,我省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注重发挥学校、乡村、社区和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应该看到,创建活动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活动进展不平衡,大部分单位活动开展手段单一,创新不足,拓展延伸不够等等。同时,山西面临走出转型新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在发展过程中,加快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大发展,是事关全省转型综改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课题。因此,大力营造各民族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加强对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的领导,引导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共同进步,任务艰巨。

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将在打基础、谋长远、见成效上下功夫,以“圆好团结梦,追寻发展梦,实现中国梦”为根本任务,更加有力地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加有力地推动民族工作社会管理和服务创新,为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xx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总结

我局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组织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每周一的政治学习制度,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了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宣传材料》及有关文件,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提高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全局各族干部职工把创建活动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各民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同创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起来,同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注重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注重解决民族团结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解决各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巩固和加深各族人民血肉相连,唇齿相依、情同手足的民族感情,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使我局领导班子和党组织真正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组织者,全局各族干部职工真正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者。

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组长:王桂峰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镇工会主席。

成员:郑学文镇党政办主任。

周洁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马筹建处《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通知》(神宁双马矿筹党【20xx】14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健康发展,为构建“平安、绿色、和谐、魅力”双马的战略目标营造良好的环境,现制定共产党支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员工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员工的合法权益,培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构建魅力双马奠定建设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共产党支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正凯。

副组长:马斌云陆炜渊。

成员:张立民王颖东周建军任志刚常少战。

桂海霞刘超李雪华宋发银纪慧。

三、活动计划。

(一)开展“巩固民族团结、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魅力双马”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始终把巩固民族团结、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魅力双马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把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员工的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员工的合法权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作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通过专题座谈、征文、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地动员广大员工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献计献策,多做贡献,着力形成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个人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维护民族团结、加快发展的自觉性。

(二)围绕“同心同行”的民族工作主题,利用“三会一课”、各科室晨会等形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

(三)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9月是民族团结月,围绕创建活动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三个离不开”“回汉一家亲”等群众性活动,促进各民族员工和睦相处。

(四)提前做好两节慰问活动少数民族员工摸底工作。

(五)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行自查,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正常开展,防止发生违反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等情况。

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几年来,*社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致力于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积极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坚持高举民族旗帜,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构建民族宗教和谐。“一枝独秀不是春,民族团结绽奇葩”,这是自己创作的座右铭。作为**社区的党支部书记,社区成立以来,都热心于参加民族团结工作,使所在社区的民族团结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以下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一、学习宣传民族理论认真贯彻民族政策。

长久以来,对民族团结工作特别重视。她常说:“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更要带头抓好民族团结工作。几年来,*社区以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为契机,始终把“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作为宣传的重点,贯穿在全年的各项宣传任务之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生活中,始终把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她积极学习民族法律知识、宗教法规,了解国情、区情和地方史。与此同时,她主动帮助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居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各民族的历史和传统,不断增强广大居民群众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从而为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团结做贡献。

二、促进民族团结加深民族感情。

*社区在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中,她坚持以人性化为根本,为少数民族群众做了以下三项工作:

1、首先着重解决回、汉民族之间的日常生活矛盾,“清真寺”和对面的汉族居民关系弄得非常紧张,“清真寺”门前的垃圾堆积成山,居民把一些不该扔的、回族忌讳的东西,全部堆在清真寺门前,弄得“清真寺”苦不堪言,我们社区了解此情况后,马上组织居民、楼长、骨干进行清理,保持了清真寺门前的圣洁,还穆斯林一片净土。

2、清真寺和汉族居民之间因宗教信仰不同,和对生活方式的理解不同造成之间的矛盾,清真寺信仰伊斯兰教,他们办丧事时要到清真寺做宗教仪式,把羊、鸡牵到清真寺外居民区内进行屠宰,动物们发出的嚎叫声音,严重的影响周围的居民休息,我们社区了解情况后,马上走访,分别做居民和清真寺之间的思想工作,通过做工作,矛盾解决了,回汉两家关系和好如初。

3、我们清真寺社区为了进一步加深回族、汉族、满族、朝鲜族等民族之间的感情,社区每年都举办“邻居节”活动。让回族、汉族、满族、朝鲜族居民及小朋友们一起参加了跳绳、踢毽、乒乓球等游戏比赛,使居民真正感到民族团结及社区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三、关心弱势群体促进民族和谐。

在县委、县政府的关怀下,关心少数民族弱势群体及促进民族和谐方面做了以下三项工作:

1、为少数民族办实事、解难事,送温暖,献爱心。每逢节假日期间她就带领我们社区工作人员都去走访,问寒问暖。如:回族居民等,她及时帮助他们办理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并亲自把米、面、油、钱等物品送到他们手中,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时刻在关心他们。

就是这有一个为社区发展和民族团结添砖加瓦、一心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平凡人,她把心中所有的温情化作无数份爱心奉献给各族居民群众,把全部的心血都浇灌在社区发展的沃土上,用自己心中对党的忠诚、对事业的热爱铸就民族团结情、使民族团结之花在*社区更加绚丽多彩。

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总结

在创建活动中,我局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积极为全(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县经济建设做好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各族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以业务管理工作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营造了各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依法开展征地工作,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用地保障。随着东垣小区建设和招商引资步伐加快,土地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大,我局围绕全县经济建设的中心,在征地工作中妥善处理保障各类经济建设必需用地与维护各族群众利益的关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中,切实落实涉农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维护各族群众的利益,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完成了兰青铁路复线、积石峡水电站附属工程、金星水电站、商业步行街等项目的征地工作,征用土地面积1095.46亩,发放补偿费用4121.25万元,征用临时用地56.78亩,补偿费用28.57万元。在金融部门的配合下,以存折或存单方式足额发放给被征地群众。

二是实行信访“一把手”工程和部门联动制。在活动中凡涉及重大的信访件,尤其是牵扯事关民族关系之间的土地纠纷和权属争议案,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接待、亲自批办、限时办结,注意掌握好土地法律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隔阂,影响民族间的团结。今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60余人次,受理信访件20件,办结19件。其中土地权属8件,土地纠纷6件,征地补偿问题2件,历史遗留问题4件,办结率95%,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群众的好评,进一步树立了国土资源部门的形象。

三是开展扶贫结对,促进民族团结。我局把联姻结对帮扶工作作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长效机制,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组织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开展献爱心、送温暖的活动。为联点的核桃庄乡解决水泥10吨,资金3000元;为西沟乡西巷村修建党员活动室捐资10000元;为总堡乡总堡村党支部解决水泥10吨。全局30名党员“一帮一”结对帮扶核桃庄乡五方村30户贫困户,其中党员中的计划生育贫困户7户,每名党员捐助资金50元,计1500元;局机关帮扶2400元,为30户群众购买二铵化肥3000斤。此外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开展扶孤助残、“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等献爱心、送温暖社会公益活动,捐款4228元。

我们因势利导,教育全体党员干部从讲政治、服从稳定发展大局的高度出发,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从而大大提高了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各民族干部职工之间在各项业务工作中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共同进步,全面完成了我局与县政府、地区业务主管部门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和全县经济建设中取得了新成绩。

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总结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是一项长期持续的战略任务和系统社会工程,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机制,这样才能确保创建工作的有序运行和稳定推进。我局在创建工作中坚持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作为带动全局、提升水平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来抓,制定了创建工作领导、宣传、考核、督查和奖惩五大机制,从而使全局创建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我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践充分证明,搞好创建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是根本保证。建立健全宣传机制是前提,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是有效方法,建立健全督查机制是关键措施,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是重要手段。全局通过建立健全全局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办公室具体抓的领导机制,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通过扩大宣传,发动一切力量,为搞好创建工作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通过建立和完善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的考核机制,确保了创建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通过建立健全督查和领导重点督查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创建工作的整体推进;通过加大奖惩力度,树立先进,鞭策后进,营造了争先恐后、争创一流的创建氛围,促进了我局创建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我们将继续坚持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扬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为民族团结进步和共同繁荣发展做出新贡献,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国土资源管理事业中开得更加绚丽夺目。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程,认真安排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一是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鉴于人事变动和创建工作需要,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补充,确定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和协调。二是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于3月21日召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工作会议,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自然资源系统工作进行了同安排、同部署;3月28日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对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研究解决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为确保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先后制定了《2020年自然资源局民族团结进步学习计划》和《2020年自然资源局民族团结进步学习制度》等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内容,落实了工作责任,将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结合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一是3月30日召开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暨业务宣传培训会,进一步提升我县地质灾害防灾防治能力,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县级部门以及各镇和企业地灾工作负责人员,共80余人参加,通过此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更加系统地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为全面抓好我县2020年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展板、led滚动屏、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同时在单位内部各民族职工之间倡导相互尊重、互相学习、相互包容、互相帮助、相互合作、互相促进、和谐共融的良好民族团结风尚。三是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学习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书记讲党课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州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彭清华书记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政策法规,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新理念新思路开展创建工作,补齐创建工作中的短板,不断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四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谱写‘五地一中心’建设新篇章”活动主题,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9月23日联同多部门以“决胜全面小康,践行科技为民,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华梦”为主题开展的全国科普日宣传活动,以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崇尚科学,远离毒品,防灾减灾,节约用水等知识宣传活动。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群众自主参与科技创新与防灾减灾的意识,提升大家对科技创新成果的认知度,为全民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9月下旬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推动“两联一进”走访工作。组织单位职工干部前往联系村宗渠村受灾群众顺明亮家里走访入户,调查地质灾害情况,深入推进两联一进工作取得切实成效。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受灾滑坡点进行了细致勘查,在确保暂时安全后,对农户受损房屋及其他损失情况进行调查,并告知农户要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防止二次滑坡造成人员伤亡。同时告诉受灾农户近段时间灾情情况,要求在政府帮助的同时农户也要积极采取自救措施,还耐心向农户宣讲防汛防灾常识。通过此次走访工作,进一步推进两联一进走访活动,宣讲防汛防灾知识,加大隐患排查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答题活动,答题内容主要以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民族团结基本知识为重点,通过答题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法规的理解,提高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

(三)开展帮扶慰问,促进民族团结。以扶贫帮困为重点,积极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团结,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多次前往“两联一进”联系户当中,深入查看地质灾害带来的的影响,希望大家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同时了解联系户家庭、子女教育、收入情况等基本情况,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防汛防灾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二是开展节日慰问活动,在今年“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局党支部代表到老党员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向老党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并把党组织的温暖送到党员家里、送到党员心中。党员干部纷纷表示,此次“政治生日”活动,既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又是一场震撼的精神洗礼,在今后工作中,更加注重学习教育和党性修养,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工作,为加快“五地一中心”建设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四)围绕改善民生,加快地灾防治建设。一是在压实责任上下功夫。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理念和中央、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二是在排查整治上下功夫。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定期不定期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全面督导检查全县11个镇汛前、汛中、汛后工作开展情况,并充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一对一”合作单位的技术力量,采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原则,对辖区11个镇进行了再次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对账整改销号,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标牌,及时告知群众。三是在监测防范上下功夫。建立完善汛期地灾防治工作制度,及时会商汛情和地质灾害预警风险预报,日均发送地灾预警讯息1050余条;配备群测群防专员979名,针对威胁群众1040处隐患点已实现群测群防全覆盖;加强群众安全防范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开展防灾避险演练及地灾防治宣传培训10余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增强群众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延伸不到位。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存在上下联动不够,创建工作进展延伸不到位,因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点离较远,导致与各股室之间配合协调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将适时运用全局职工大会的契机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二)工作创新意识不够。虽然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方面做许多的工作,但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和载体。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将继续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引领,紧紧围绕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动的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创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注重典型引路,积极树立和培养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和少数民族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大力宣传、表彰先进模范典型,形成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合力。

(二)持续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抓好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水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继续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和文化观,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三个离不开”思想、“四个认同”、“五个维护”意识深深植根于干部职工心中。

(三)深入开展“两联一进”群众帮扶活动。适时组织对联点帮扶村太安村、宗渠村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理论、民族知识、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讲。通过宣传党的政策,尽力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努力转变村民的思想观念,使他们早日脱贫致富。

(四)深入开展好各类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宣传培训会、“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契机,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民族团结,基础在于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基本论述,同时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国情、国策、国法、民族政策等知识,构建民族意识,强化民族责任。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存在问题

山西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有53个少数民族成份近12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0.35%,呈大分散、小聚居特点。由于处在连接我国东西部回族带的中心地区,我省少数民族人口总量虽少,但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全省有42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分布在6市22个县,除1个蒙古族聚居村外,其余都为回族聚居村。有近百个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社区、学校、企业。每年有近3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我省求学经商务工。

20xx年以来,我省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抓好日常和平常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力的促进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机制建设。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将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初步形成了民族工作研究机制。在省领导协调下,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进一步加大了对民族工作的支持。省民委建立了与少数民族代表人物联系交友制度,委主要领导定期与市、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联系,形成了联系沟通机制。20xx年,省人大听取审议了省级政府关于全省民族工作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做好民族工作“重在平时、重在交心”作为衡量干部队伍建设的标准,通过聘请高层次领导、专家授课、与中国社科院合作举办民族宗教知识系列讲座、请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开办系列讲座、到民族工作先进省、市学习考察等方式强化对党政领导、民族工作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省民委建立了与市、县两级党政领导联系沟通机制,共同推进工作。同时,各级党委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全省现有少数民族市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120余人。省、市、县三级少数民族代表、委员均超过了少数民族的人口比例数。

三是加强基层建设。不断推动基层执法主体建设,推动市、县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和两级目标责任制,初步形成了“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工作格局。按照“工作任务重、工作有特色、经费缺口大”的原则,省民委逐步加大对市、县(市、区)和社区、聚居村创建活动工作经费支持。

全省各级党委宣传、统战和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探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途径和方法。20xx年,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印发了《关于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创建活动的通知》,对全省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xx年,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活动,召开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命名了首批18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并授牌;20xx年组织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全省有6个集体、8名个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营造了“民族一家亲”的和谐氛围。

一是集中开展宣传。全省连续12年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手册、开辟“民族团结专栏”、组织知识竞赛、制作播放主题宣传片、微电影等方式,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强化少数民族群众的公民意识、国家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群众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搭建活动平台。以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民族文化健身活动、民族节日庆祝等重大活动为平台,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影响力,全省各市通过开展“民族文化艺术节”,“比团结、比发展、比贡献”竞赛活动、“民族团结一家亲”征文比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书画作品展、民族团结进步演讲比赛、清真食品烹饪大赛、慈善募捐等活动,拉近了党委政府和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和汉族群众之间的距离,激发了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争当先进模范的热情。

三是突出“六进”活动。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积极动员各族群众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学校创建丰富多彩,全省大中专学校积极为少数民族学生搭建成长平台,组织多种活动,促进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的沟通交流,不断增强学生们的民族团结意识和集体归属感;长治市组织开展了“民族大团结、共筑中国梦”青少年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把创建活动作为学校教育主旋律,围绕“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主题,组织藏班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考察社会主义建设成果、开展汉藏学生手拉手、举办藏文化节等系列活动,在各族学生心田播下了民族团结的种子,使他们从小感受、理解、学会了民族尊重、民族平等、民族进步的真正内涵。今年,学校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社区创建活动蓬勃开展,20xx年长治市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民族宗教界开展“一岗双责”社会履职活动,组织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分组包片少数民族聚居社区,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团结稳定工作,当好少数民族群众的“连心桥”、“稳压器”和“暖心人”。一年来,成功化解各类社会矛盾30余个,整合帮扶资金90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10余人。同年,长治市城区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省属国有企业把创建活动纳入企业精神文明一体化考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创建工作机制。在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营造团结氛围、助推企业发展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农村创建富有特色,翼城县北关村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村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基地。“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尊重、共同进步,构筑了各族人民共促团结、共谋发展、共建和谐的良好局面。

四是高度重视对口援疆工作。20xx年至20xx年,省财政拨付资金6.55亿元实施援疆项目61个,提高了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增强了受援地内生动力,促进了民族团结,为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近年来,全省各地坚持创建活动与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相结合,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坚持把重点放在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上,放在温暖人心争取人心上,让少数民族群众切实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既激发了少数民族群众促进民族团结、参加祖国建设、服务回报社会、维护和谐稳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也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依赖和信任。

一是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加快少数民族聚居村脱贫致富步伐。五年来全省累计投入专项发展资金7009万元。42个聚居村的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一村一品”种养殖产业初步形成,科技培训机制更加完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xx年全省少数民族聚居村农民年人均收入为5262.4元,特困村由2010年的10个减少为8个,3个村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村。全面落实国家扶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全省29家民品企业近3年享受国家优惠利率贴息资金2.35亿元,生产补助和技改贷款贴息1270万元,有效提升了企业服务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能力,20xx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51.24亿元,完成纳税1.83亿元。依法推动清真食品业健康发展,20xx年,全省清真食品业年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清真食品加工企业19家,拥有全国驰名商标2个,山西省著名商标5个。民族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强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物质基础。

二是积极促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实行少数民族学生中考照顾政策,积极改善民族小学和山大附中西藏班办学条件,投入专项资金,帮助西藏班学生改善学习生活条件。注重涉及民族团结文艺作品的挖掘和创作,新编历史剧《傅山进京》在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上取得了优秀成绩。精心培育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成绩突出。

三是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全省形成了在重要节日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救济困难户的关怀慰问工作机制。依照国家有关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公民恢复民族成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将回民公墓列入其中,予以保障;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各市都成立了清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建立了清真食品监督员队伍,太原、阳泉、晋中、晋城等市将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的肉食补贴列入财政预算,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我省始终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作为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在“平时”、“交心”上下功夫,从组织领导、工作原则、工作机制等方面安排部署,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赢得了各族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一是加强保障机制建设。省委、省级政府2010年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来我省务工经商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20xx年颁布实施了《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加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依法依规作出了安排部署;20xx年成立了山西省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小组,建立了山西省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全省各地各部门也制定了具体的贯彻措施,为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待遇平等,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了组织、政策保障。

二是坚持服务为先。各地各部门坚持服务亲情化,管理精细化,实现了单一管理向服务与管理并重的转变。通过成立少数民族联谊会,建立少数民族服务站,发放联系卡、结对帮扶、举办文体活动、走访慰问等方式尽力为流动少数民族解决就业、就医、就学、司法等方面的困难,促进了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阳泉市创立了“12345”工作法(“1”是紧紧抓住流动人口中的代表人士;“2”是依靠市伊协和清真寺;“3”是落实清真肉食补贴待遇享受、就业培训服务、子女上学入园服务;“4”是建立市、县(区)民宗部门上下协调,与有关部门左右协调,输入地和输出地协调,与相邻市县跨界协调四大协调机制;“5”是实现引导入寺、引导遵纪守法、引导社区发挥作用、政策咨询引导、引导依法维权,实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立体化、全覆盖);晋中榆次区在繁华市场为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划片设立专门的经营场所;临汾市建立健全由民族、公安、工商、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伊协和外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参与的外来少数民族联谊会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外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的培训,提高外来少数民族依法经营、文明经营和服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长治市开通“民族一家亲”微信服务平台,形成了“三必清、三必谈、三必帮”的“三个三”工作法(即:强化沟通,做到“来源地清、暂住地址清、职业清”;强化联系,“每周一次电话联系、每月一次见面联系、每年一次座谈联系”;强化服务,做到就业困难、办理手续、生活困难必帮),20xx年被国家民委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坚持底线思维,坚持依法行政,经常性地对全省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行督导,培养典型、推广经验,加强日常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清除隐患。各级各部门完善了应急处突领导机制和工作预案,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时,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全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我省已连续多年未发生较大规模涉及民族因素的群体型事件。

总之,我省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注重发挥学校、乡村、社区和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应该看到,创建活动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活动进展不平衡,大部分单位活动开展手段单一,创新不足,拓展延伸不够等等。同时,山西面临走出转型新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在发展过程中,加快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大发展,是事关全省转型综改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课题。因此,大力营造各民族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加强对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的领导,引导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共同进步,任务艰巨。

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将在打基础、谋长远、见成效上下功夫,以“圆好团结梦,追寻发展梦,实现中国梦”为根本任务,更加有力地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加有力地推动民族工作社会管理和服务创新,为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工作精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贯彻落实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年大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县统战部要求,结合发改局实际开展民族团结工作八进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确定目标。

一是在发改系统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的学习、宣传、教育;二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进各民族群众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发改局全体职工学习的全过程。

(二)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差异、尊重风俗习惯。解决好执法领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大力推进各民族互学语言。形成互帮、互学、团结和谐的氛围。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在发改系统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引导各民族同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坚持到人、管用、有效原则,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加强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民族在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形成各族群众感情相融、心灵相通、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社会环境。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尊重规律,把握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方向,既不能无视共性而放弃引导,也不能超越历史阶段,忽视民族差异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

(五)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发改局全体职工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把遵守和执行《条例》变成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为抓手,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发改工作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创建,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进机关”重点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凝聚各族群众的向心力,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七)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远离宗教极端,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威胁,也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要结合近年来的典型案例,讲清楚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和危害,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宣讲,每月至少一次,结合区情、州情、本单位实际,宣讲要言之有物。要加强对用好“五把钥匙”,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管齐下”,切实增强各族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八)精准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民族团结进步的民心基础。继续开展好民生建设年活动,科学规划民生建设项目,把精准扶贫、脱贫与争取和凝聚人心相结合,要从群众呼声高、与百姓生活密切的具体事入手,从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做起,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事,重点向基层倾斜,向“访惠聚”倾斜,向促进民族团结倾斜,在凝聚人心上更加见到实效。

三、重点工作。

(一)发挥民生发改的功能,配合有关单位,部门,落实好自治区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27项举措和自治州提出的23项举措。要逐项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活动。以《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为主要内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的专题辅导,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掌握《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讲透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和带来的巨大变化,讲明博州各族干部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取得的成绩,讲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讲清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和现代文化的引领方向,讲好民族团结的动人故事。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xx年5月17日下午。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乡变的越来越漂亮,

以爱家乡为主题,通过绘画的活动形式激

发学生的爱家乡及团结协作的情感!

绘画纸,铅笔,尺子,水彩笔等

1、给每位同学发一张绘画纸

2、同学们讨论一家我们的家乡在什么地方,有什么特色,

例如,住的房子有楼房,毡房,穿的衣服有什么特色,戴的帽子有什么特色,周围山的特色…..同学们把自己眼中的家乡的样子画下来。

3、让孩子们提前和老师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交流一下,让他们讲述一下,或看看xx年前阿合奇的照片是什么样子的和现在家乡的情况比较一下,让孩子们明白。建设家乡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树立为家乡的每天变的更好而努力的信念。

一起评出优秀的作品。

5、奖品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鼓励奖(交

作品的同学都有)

二等奖3名奖状3张转笔刀3个

三等奖5名奖状5张水彩笔5个

鼓励奖若干名铅笔10包

活动结束后总结,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了解了家乡的风土人情,增强爱家乡的意识。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存在问题

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不断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现就我省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既是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更是新形势下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是应对暴力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等新挑战的需要,是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开创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新局面的需要,是凝聚各民族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是发动和倡导社会各方力量,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湖南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民族工作原则,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民族工作主线,广泛组织各民族群众,积极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湖南,全面实现富民强省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原则,积极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动员群众、依靠群众、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引导各族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宣传教育的原则,全面开展以党的民族理论和基本知识、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以人为本和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千方百计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

(一)推进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

党和国家根据我国民族问题的实际,制定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为基本内容的一整套民族政策和法律,省委、省政府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也制定了一系列具有本省特色的民族政策和法规。这些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为解决我省的民族问题,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有力保证。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要全面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切实把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落实到民族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真正转化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巨大力量。

(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富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加强民族团结的必然要求。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要始终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放在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帮助和扶持力度,切实把民族地区作为全省资源开发、扶贫开发、对口支援的重点。着力实施“湘西大开发”以及建设“武陵山经济协作区”的发展战略,加大对民族地区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的特色农业、工业及生态文化旅游业等产业;着力扶持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住房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事业,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民生;着力健全和完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发展的工作机制,深化组织实施省内相对发达地区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活动,逐步缩小其与全省经济社会相对较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

(三)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

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构建和谐湖南的大局。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要着眼于巩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成果,着眼于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着眼于维护各民族团结及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增强“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公民意识;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四)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

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工作,及时、妥善地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坚持讲政策、讲法律、讲原则,严格区分和正确把握不同性质的矛盾,不能把与民族关系无关的问题归入民族问题。坚持教育疏导与依法打击相结合的方针。对于人民内部矛盾,要采取教育、疏导、化解的方法来解决,注重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分子,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也不论涉及到哪个人,都要坚决依法打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要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不同民族个体成员之间的摩擦纠纷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防止不同民族群众经济社会交往中的一般性问题演变为伤害民族宗教感情的严重问题,防止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切实建立健全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加强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的预警和应急管理,制定和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情况交流和信息沟通,及时发现可能影响民族团结的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加大对涉及民族关系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力度,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一)围绕中心。

各地、各部门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为中心工作创造一个团结稳定的环境,推动中心工作顺利进行。同时,通过抓好各项中心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供强大的动力,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二)因地制宜。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不同地区和部门,既要有统一规范,也要有不同要求,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着力探索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定期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经验,为创建活动的开展源源不断地注入活力。

(三)夯实基础。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要在整体推进的同时,把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乡村等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主阵地、主渠道,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充分尊重和体现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积极组织和动员广大群众投身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之中,通过创建活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全社会形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四)务求实效。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定要注重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既要坚持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作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又要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推动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要灵活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创建活动,努力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要提高创建活动的针对性,把创建活动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爱国主义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使之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创人人讲文明、处处讲团结的生动局面,推动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各地区、各部门要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广泛开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教育,开展党和国家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教育,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教育,开展爱国主义和反分裂、反渗透的教育。要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广泛运用文艺作品、影视节目、报刊杂志、书籍网络、新闻宣传、巡回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成果展览等方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充分展示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宣传美好前景。要坚持宣传教育的多层次性,既要教育群众,更要教育干部;既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更要教育汉族干部;既要教育一般干部,更要教育领导干部,切实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要坚持宣传教育的连续性,各地要确定一个月份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每年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要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必修课程,纳入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学校(院)和中小学教学课程,切实推进民族教育进课堂、进教案、进头脑,使我国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

(二)大力培养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培养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形式。各地要广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县)、模范乡(镇)、模范村(社区)和模范单位等活动,鼓励广大干部群众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大力培养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省委、省政府每五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待遇。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让模范事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打造逢十周年庆典活动平台。

组织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开展逢十周年庆典活动,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的重要平台。要积极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认真办好逢十周年庆典活动,积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争取发展经费,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全面反映民族地区的发展成就,反映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广泛开展民族联谊活动。

民族联谊是促进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重要载体。各地要建立和完善民族联谊机制,广泛开展联谊活动。要组织、协调好各民族和各民族之间的联谊交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团结友爱、氛围浓郁的民族联谊活动,以增强少数民族同胞之间的友谊和情感,引导广大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自觉投入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行列中来。要对各民族联谊会给予必要地支持和指导,充分发挥其展示少数民族风采的窗口作用、沟通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的纽带作用、加强城市与民族地区联系的桥梁作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

各民族独具特色的传统节日,反映着各民族的思想和情感,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如土家族、苗族、侗族等多个民族的“四月八”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的交流、理解和团结。同时,通过在节日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弘扬各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华文化的内涵,提高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

(六)充分发挥教育基地的作用。

我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形象、生动地反映了各族人民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崇高精神和先进事迹,是进行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宝贵资源和重要场所。要充分利用教育基地,通过组织各族群众参观学习,举办专题。

报告。

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加强对教育基地的建设,不断充实和扩展内容,使教育基地切实发挥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民族团结方面的积极作用。

机制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必须建立健全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工作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摆在重要的位置,制定阶段性计划和长远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积累的经验和做法。要实行目标责任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全省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由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负责,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各级相关部门也应根据实际情况,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

(二)协调配合机制。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地宣传、统战和民族工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各相关部门也要结合自己的职能,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三)监督检查机制。

报告。

制度、协调制度和评估制度。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把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有利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作为衡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紧紧围绕中心、把握大局、突出重点,切实履行监督检查权、表扬批评权、情况反映权,认真督促检查同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下一级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及时将督促检查的结果报告同级党委、政府。

(四)条件保障机制。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工作,需要一定的工作条件。各地、各部门要重视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经费投入,并列入预算,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该项活动的具体工作,并努力提供相关的工作条件,以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根据内教基〔2009〕406号文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川教〔2009〕281号)文件精神,内江一小学拟在全校师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通过开展活动,提高师生民族团结意识,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自觉性。

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川教〔2009〕28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弘扬民族精神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用生动的事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大力唱响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在教师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1.提高认识:利用全体教职工大会集体学习,向全体教师传达《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了解掌握民族团结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提高对开展此项工作意义的认识。

2.学习、掌握相关业务知识:

(1)组织相关学科教学科任老师,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教育所包含的内容、学习原则,丰富相关业务知识,使之具备课堂教学能力,并能够在课堂教学中做到有机渗透。

(2)组织政教处、大队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活动精神,在学习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二)、在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1.在学生中开展国情教育:让学生了解祖国的传统文化,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以及增强对中国历史、文化的了解,开展国情讲座。

2.扩宽课堂教育渠道:结合思品、科学、语文、艺术等学科课程,强化民族常识教育。每学年8课时安排教学内容,具体安排为:一、二年级在《品德与生活》安排4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2课时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三_六年级在《品德与社会》中各安排4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2课时,进行中华民族大家庭教育。了解我国的民族构成;地域分布特点;各民族在文化艺术、发展等方面的特色和成就;各民族对祖国大家庭的发展所作的贡献,增进各族学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让民族教育走进课堂。

(1)举办经典诗文朗诵会。

(2)“辉煌六十年我与我的祖国”读书教育活动。

(3)举办“我的祖国”征文竞赛。

(4)开展“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

(5)民族教育主题的升旗仪式(祖国是个大家庭,56个民族一家亲,校长作专题讲话)。

(6)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开设系列国学讲座(如:弟子规、三字经、唐诗宋词、论语等)。

(7)开展“爱我中华,建设美好内江”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主题活动。

(8)举办校园“苗苗杯”艺术节(歌颂民族团结与进步)。

(9)民族团结教育手抄报、电子小报展览(团结奋斗共同繁荣等)。

(10)“祖国发展我成长”少先队主题班队会活动。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工作计划要对工作内容、目标要求、实施方法步骤、领导保证、监督检查等作出具体明确的安排,工作分阶段、分阶段、分阶段、谁负责,如何保证领导和监督。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x月中旬,制定并印发20。

2、x月下旬,召开市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暨动员会,部署20。

x月,对20。

加强组织领导。

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x月中旬,制定并印发20。

2、x月下旬,召开市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暨动员会,部署20。

x月,对20。

加强组织领导。

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xx年度重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的通知要求,x月xx日,武陵源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现场指导喻家嘴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在喻家嘴社区,民宗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主旋律与喻家嘴社区就如何提高我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需求,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并对如何制作民族团结进步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社区标识牌,如何制作体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墙和横幅提出要求和建议。希望喻家嘴社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表率,成为全区文化氛围浓,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

xx年度重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的通知要求,x月xx日,武陵源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现场指导喻家嘴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在喻家嘴社区,民宗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主旋律与喻家嘴社区就如何提高我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需求,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并对如何制作民族团结进步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社区标识牌,如何制作体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墙和横幅提出要求和建议。希望喻家嘴社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表率,成为全区文化氛围浓,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精神,确保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着力增强中华民族共同意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新凤山、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认真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标准,全面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各项工作,努力在加强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关系、文化繁荣发展、经济科学跨越、保障改善民生、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生态文明等方面作出示范。深化创建工作,夯实创建基础,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使全局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形成各民族干部职工团结友爱,共同进步的氛围,力争达到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

(一)宣传动员(2020年5月)。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开展宣传创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二)全面实施(2020年5月至9月)。

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根据创建活动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真正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全局日常工作中。结合审计部门工作职能职责,认真落实中央、区、市民族扶持政策,推进创建活动顺利实施。

(三)争创达标(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

认真对照民族团结创建的工作标准,查找我局在民族团结教育及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经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适合我局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民族教育和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努力将我局创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一)强化创建学习宣传。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主线,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培训研讨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遵循,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三是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

(二)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挖掘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背后的故事,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区制度发展成就,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部门举办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三)精心指导帮扶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合帮扶联系村平乐乡登亭村实际,全力支持和精心指导帮扶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派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创建工作责任,全力配合和精心组织帮扶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各项活动。二是局领导班子利用进帮扶联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帮扶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和指导解决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帮扶干部充分利用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的同时,积极向贫困户、群众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政策法规和知识,引导群众积极配合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一)强化组织,提高认识。成立由局长罗盛海任组长副局长黄武进、罗著生、罗著庄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蒙天佐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通报等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使创建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與论导向作用,通过qq、微信等方式等进行宣传,为创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国。

(四)健全档案、迎接检查。安排专人负责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建档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申报事宜,以及及时上报相关文字材料。

1.深入开展网站、公众号宣传。以qq、微信等方式及时转载中央、自治区、市、县等网站民族团结进步专栏内容,推学民族团结应知应会知识,加强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

2.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参加县委、政府组织的评先评优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干部职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3.确保社会稳定和谐。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培养局机关各民族干部职工团结干事的热情,尊重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增进各民族干部之间的团结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4.丰富活动开展载体。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局机关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法制宣传活动、党员主题日活动等,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5.注重民族干部培养。积极录用和调入少数民族干部,强化对民族干部的学习教育及培养提拔,大力培养民族干部人才。参与民族节庆活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积极组织参与当地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促进各民族同志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民族团结进步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核心,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按照州、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xxx统计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州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和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为全力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而努力奋斗。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民族团结观念更加牢固,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更深入人心。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八五”普法活动结合起来、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建活动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民族团结“十一进”及“贵南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条例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组织干部职工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结合帮扶工作,关怀少数民族贫困户。

我局党员干部要把结对帮扶和工会活动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贫困户、重大疾病户进行慰问和帮扶,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做好数据统计。

各室、中心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密切关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及时进行客观准确的监测和预警分析,注重提高解读数据的能力,在深度开发数据上下功夫,不定期推出情况摸得准、数据质量高、意见建议针对性较强的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准确、及时反映贵南县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其它各项社会事业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室、中心要把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全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将创建工作与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创建工作与“学党史”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正确处理创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的关系。将创建工作不断融入统计改革和发展中,深入分析和解决统计部门在创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保证统计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服务的情况下,持续推动创建工作的创新发展。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长效机制

教师是教育的根本,师德是教师的灵魂。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实现“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为了全面贯彻落实xx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切实解决当前出现的师德突出问题,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xx寄宿制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以本方案为依托,我校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构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确定校长是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师德师风建设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做到制度、组织、内容、措施落实。学校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党支部和党员教师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普通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带领和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各自的职能开展群众性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全面贯彻学校所制定的教学规范和师德、育人要求,全面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素质。

1、爱国守法、依法执教。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若干条例。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

2、好学上进,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辅导、考核、评定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不在自己家里,办公室单独接见无直系血缘关系的异性学生。异性师生之间更不得建立恋爱关系和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4、遵规守纪。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期间禁酒制度。不准在工作时间参与打牌、网购、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坚决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不准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不参与色情、赌博和酗酒等活动,禁止酒后驾车。

5、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乱办班、乱补课,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教辅资料,不向家长索要财物,不接受家长宴请,坚决抵制社会不良影响。

6、遵守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佩带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尊重家长,相互配合。保持与家长正常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家访,讲究方法,妥善处理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各种问题和矛盾。

8、身正为范,职责履行。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对领导分配的任务,顶着不干,拖着不办。不擅自脱岗、离岗、串岗,或不遵守考勤制度。不粗暴蛮横,酒后实施教育教学行为,不无故缺席会议、会中退场,不在课堂接打手机、办公室不准吸烟。

9、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声誉,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团结同志,谦虚谨慎,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等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

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学期、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工作中,建立“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解聘其教师职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调离教师岗位,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

学校党支部、工会、教代会设立“师德监督平台”,建立“校长接待日”、校务公开和举报等工作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组织“学生、家长、社会评教评校”活动等形式,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我校师德师风状况的监督和评议。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向前发展。

1、创新师德教育内容、模式和方法,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教师学习《规范》、《准则》和《意见》,学先进学校和先进教师。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通过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活动,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高尚师德,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针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加以引导。

2、严格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定期评价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查思想,查言行,查作风,查差距,要把自查和评价结合起来。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在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3、突出师德激励,促进形成重德养德良好风气。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评选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

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选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4、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失德行为。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通过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5、规范师德惩处,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性行为,并提出相应处理办法。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上报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

根据中央、省市教整办统一工作安排的指示精神,对照区教整办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为深入推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xxxxx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筑牢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千方百计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用司法行政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领导的“民心”。

(一)重发展、重管理、重创业,着力打造“三带四亮”党员队伍。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多形式、多载体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打造一支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亮形象,带头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带动经济发展的党员队伍。

(二)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民法典》宣传。结合规划和此次活动,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5.15”政务公开日、“6.26”全国禁毒日、广场文化月法治宣传周、12.4宪法日等为着力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此实现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的目标,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实现普惠效应。

(三)深化“一村屯(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水平。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授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活动。从线对线到面对面转变,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同时使专业知识直白化,让法律服务更?心、贴心、舒心。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服务效能作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开通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开展好各项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开展公证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广泛宣传《公证法》,让群众了解公证业务和办理程序,自觉运用公证手段,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阳光便民”行动,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切实建设成为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窗口。

(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组织发挥村民评理说事点的作用,深入到乡间地头,了解村情民意,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法律难题。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委员会职能,提高交通、医患、劳动争议、物业、塑料协会等人民调解组织人员专业素质,同时不断扩大调委会工作范围,完善联动体系,深入基层开展摸排工作,积极防范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化解已产生的矛盾纠纷,避免矛盾升级。

(五)加强重点人的管控,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健全社区矫正人员执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审前调查,请销假、手机定位等日常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多走访、多调查、多疏导,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增强矫正教育的实效。加强与监所衔接,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出监后的行踪动向。开展重点人员帮扶教育工作,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积极协调区民政部门、村(社区)解决生活困难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工作。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摸排帮扶活动,把政府的关爱送进服刑在教人员家庭,以更好地巩固帮教成果,引导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六)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专项清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简化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和办事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职责,确保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更加高效,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群众服务高效、有力、便捷、到位。

(七)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执业监管。集中开展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执业建设活动,大力度整治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查摆整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规范执法执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实施“一单”、“两库”管理,推进执法执业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提高认识。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此为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局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调度。要加强工作调研,局领导到群众中去调研要随时听取各地开展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难点问题。

二是抓住重点。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按照方案规定的相关要求完成好相应的规定内容,结合各自职能实际,设计开展好具有本行业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针对性。要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对活动开展的满意度情况,及时改进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搞好结合。要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内容相结合,把为群众做好事作为检验政治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抓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要与推送选树先进典型相结合,真正地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先进典型选树起来,营造良好的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氛围,各单位要把好做法和经验及时组织整理,上报政治处。

随着国家“三农”政策不断落实,大多数农村地区的食品消费已经从温饱型转入小康型。与此同时,农民群众日渐提升的食品安全需求与目前相对滞后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因此,建立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当前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各级政府及各相关监管部门切实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摆在全年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本着让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打防结合,集中力量抓好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升农村地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农村食品产业链条长、环节多,引发食品安全风险的因素也在增多,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在种植养殖环节,存在滥用或不当使用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等问题。在食品加工环节,部分小作坊不具备基本的生产条件和工艺,产品达不到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在食品销售环节,农村大集和城乡接合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销售的问题食品屡禁不绝。在餐饮消费环节,农家宴、农村聚餐的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保存不符合卫生要求,存在餐饮卫生条件差等问题。

党和政府对农村食品安全始终十分重视,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多次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但是,由于农村食品安全点多面广,生产经营者数量众多,不可能通过短期专项治理就可以根治,需要建立长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才能确保农民饮食安全。

(一)建立长效机制,需要政府主导和推动。

各级政府应从维护农民身体健康的高度,把农村食品安全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治理工作目标和原则,构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严格自律、社会广泛参与”的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各级政府要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意识,将农村食品安全纳入社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切实履行政府市场监管的主体职责,大力推动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体系。

(二)建立长效机制,需要补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短板。

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是“物的新农村”,核心是“人的新农村”。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过程中,要加大农村食品安全财政投入、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推广名特优新农产品,采取产业扶植措施,促进农村食品产业向绿色、环保、规模化转型升级。要增加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基础建设投入,改善市场环境。要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基础上,扩大农村连锁超市覆盖面,做好“最后一公里”的物流配送保障,提升农村食品销售管理水平。要通过帮促引导,积极实施“农村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在体制、机制和法制等方面加快建设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信用制度,提升广大农村食品消费者的参与度和话语权,建立起政府、行业、社会三者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和信用奖惩机制,发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

(三)建立长效机制,需要部门联合强力监管。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强化各部门的监管协作,是农村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

一是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落实农兽药登记使用制度,完善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标准,制定农兽药合理使用准则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等良好农业操作行为规范,加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建立健全覆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各环节去向可查,来源可溯,责任可追的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严格管控化肥、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

二是强化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全过程监管。要规范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管理,将农村集市和庙会等农民群众临时性食品消费场所纳入监管范围。围绕农民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民俗食品等重点品种,针对食品标识不符合规定、销售过期食品、回收再加工食品或更换包装再销售等突出问题,加大以农产品主产区、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和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定管理制度措施,规范餐饮加工操作人员的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和健康管理、食品及卫生环境,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三是强化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各级监管部门要以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农民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校园及其周边、边远自然村为重点区域,以农村食品消费高风险时段和节日期间为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实施清单式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用农、兽药、高剧毒农药、滥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瘦肉精”、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假农资、“两超一非”等违法行为,全面清理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取缔食品生产加工“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始终对农村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强化行刑衔接,不断打压违法经营者和假冒伪劣食品的生存空间,让违法犯罪者无处藏身。

(四)建立长效机制,需要强化宣教和社会共治。

持之以恒地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抓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强化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经常性的教育宣传和政策引导,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食品安全公益宣传科普工作,采取贴近广大农民生活和消费的渠道和方式,向农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引导其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要培训指导农民规范使用化肥、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通过进村庄、进校园、进农户等方式,做到家家知、户户晓。同时,各监管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引导村民自治组织和广大农村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要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行业规范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适时曝光农村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发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协同共治,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市县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针对我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我县在职教师(包括非编教职工,下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健全教师师德师风学习制度。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必修内容,确保所有教师每五年接受师德师风培训累计不低于50学时。教育局要将师德师风教育列入新任校级领导和新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师德师风专题集中培训课时数不少于岗前集中培训总课时的20%;学校要将师德师风教育融入校本培训和在职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教师全员暑期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师风教育制度、班主任上岗师德师风教育制度,确保所有教师每五年接受在校师德师风培训累计不低于30学时。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清廉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作为学习内容,精心设计师德师风教育载体,创新师德师风教育内容和方法,增强师德师风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健全教师师德师风承诺制度。把师德师风纳入教师聘用合同管理,与每一位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确保师德师风管理工作不留死角。

3.完善师德师风档案制度。学校要把教师参加师德师风培训记录、师德师风举报查处记录、奖惩记录、师德师风总结等情况及时归入学校存放的教师本人档案,并作为师德师风考核的重要依据。

4.完善教师荣誉体系。建立健全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制度,每两年开展一次县级“十佳师德师风楷模”“十佳农村教师”“十大杰出教师”“园丁奖”“农村突出贡献奖”“教育系统好书记好党员”等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县级“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定期表彰奖励师德师风高尚、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育人工作先进个人。把良好师德师风表现作为各级教师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前提条件,在绩效工资、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对于师德师风表现突出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5.创新师德师风宣传形式。建立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宣讲及报告活动的常态机制,加大对师德师风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宣传工作,面向学生、家长、社会,依托“立三大课堂”等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搭建社会了解教育和教师职业的平台,有针对性地挖掘和树立一批师德师风典型,让先进典型引领师德师风风尚。要注重增强师德师风教育的仪式感,以开学典礼、教师节等重大活动为契机,组织教师开展从教宣誓、师德师风承诺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善为人师、乐于从教”,提高教师的荣誉感、责任感。

6.加强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考核。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局与学校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并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学年度考核。

7.完善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学校要制定、完善师德师风考核细则,把育人导向和师德师风规范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核心指标,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家长测评、同事互评、学校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个人师德师风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推行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8.完善师德师风失范惩处制度。坚持对失范行为“零容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取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取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给予党纪、行政处分,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先评优,并视情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执行新聘岗位等级的待遇标准。降低聘任岗位等级的人员在新聘岗位一个聘期内,不得竞聘原聘岗位或高于原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9.健全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开展不力、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方法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被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师德师风事件,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出现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事件的,该学校和校长当年度各类表彰、评审等重要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10.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教育局将于每年10月开展一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专项检查。采取学校自查和教育局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情况以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在检查中要着力围绕当地学生和家长反映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建章立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11.积极搭建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平台。教育局、学校要设立并公布网络、电话、信箱等多形式、多渠道的师德师风投诉和举报平台,逐步形成社会、家长、学生、学校“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体系;主动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力量,聘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深优秀教师、学生家长等各行业人员担任教育行风特约监督员,定期不定期深入学校巡查师德师风情况,收集群众对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防范和处置师德师风突出问题。

12.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政治功能,加强思想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党员教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努力协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13.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和新教师聘用的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严禁聘用被剥夺政治权利或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因师德师风不合格被其他学校辞退的人员担任教师。

按照省、宜春市、丰城市综治办的工作要求,结合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乡党委决定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加强对社会治安防控重点目标和社会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部位、场所的排查整治,从源头上破解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确保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当前要重点抓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的矛盾纠纷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正视问题不回避,解决问题不敷衍,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

1、要重点加强对集镇和治安复杂的村(居)以及高发案地区的排查整治。

2、要重点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铁路、公路、水路和电力、电信及广播电视设施特别是重点区段的排查整治。

3、要重点加强对机关、金融单位等重要敏感部位和游戏机室、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整治。

(二)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的矛盾纠纷。

1、重点加强对农村土地征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社会保障、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

2、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民间金融借贷等数额较大、涉及人员较多的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

3、重点加强对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经营性纠纷、婚姻家庭和邻里类纠纷的排查化解。

(三)要高度关注各类违法犯罪高危人群。

重点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吸毒人员,“法轮功”等邪教人员,信访重点人员、特别是利益诉求群体挑头人员等的排查管理。

各村、社区、有关站、所要围绕排查整治工作总目标,确定阶段性任务和进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要全面摸底排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全面进行拉网式摸排梳理,各包村(片)干部、社区民警、综治干部要注重发挥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通过走访群众,及时广泛收集社会各阶层具体情况,全面掌握社情民意第一手资料,真正把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搞清楚,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和隐患漏洞搞清楚,把导致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搞清楚,并及时上报乡综治办。

二要强化打击整治。对于排查整治的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相关单位,要逐一登记造册,按照问题性质和管辖权限,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目标、措施和期限,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经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的,乡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查明原因,严格实行责任查究,必要时实行挂牌督办,并组织工作组驻点整治。各村要配合乡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拐卖儿童妇女、治爆缉枪、毒品公开查缉、“扫黄打非”、打击传销、整治非法集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开展“打四黑除四害”等行动;继续深化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涉路涉线突出治安问题,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和矛盾纠纷疏导化解,切实解决好各类区域性社会治安突出问题。

对排查掌握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分级分类登记造册,逐个进行分析研判,逐个找准问题症结,逐个评估稳定风险,逐个制定调处方案,明确调处化解的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重大疑难纠纷要实行包案调解,明确化解时限,落实稳控措施。对排查掌握的违法犯罪高危人群,要周密细致地落实服务管理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其实施违法犯罪。对有现实危害和暴力恐怖倾向等人员,要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严格落实管控责任。

三要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推动排查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尽快提炼上升为长期发挥作用的制度规范。要建立完善滚动排查整治、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执法、检查验收、公示监督、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运用完备管用、运转高效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手段,夯实管理基础,努力消除产生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土壤,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

一要强化建设改造。要从城乡一体化发展入手,协调推动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建设改造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制定并实施建设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

二要强化基层基础。要坚持重心下移,促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社会管理职责,推动完善党员干部直接服务群众制度,通过狠抓基层党的建设全面带动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基层综治维稳组织网络和运行机制,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

三要强化治安防控。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促进社区警务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推进技防建设;进一步整合社会治安防控资源,加强动态协调,以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为重点,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动态、信息化环境下对社会治安局势的有效驾驭。

四要强化服务管理。要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服务管理模式,推动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注重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服务管理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抓紧制定和完善服务管理政策,建立社会化关怀帮扶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五要强化矛盾化解。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机制,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不断扩大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覆盖面。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抓住深入推进排查整治式作的关键环节,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成立段潭乡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龚小平;副组长:蔡凯;成员:其它班子成员。下设办公室于综治办,胡华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并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具体工作措施。

二要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此项工作已列为年终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省、宜春市八月下旬和十月上旬将分两次进行督查,为此我乡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作用。各村、各单位要迅速按要求开展排查工作,并将排查出的问题以责任表的形式进行落实,排查工作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完成。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突出的村(居)我乡将实施挂牌整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必要时将实施“一票否决”,并按照领导干部问责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要做到舆论宣传到位。我乡将设立活动宣传报道小组,通过创办《简报》和广播、黑板报等载体,加强舆论宣传。各村、各单位也要加强对舆论宣传工作的统筹安排,并积极向上提供素材,介绍经验。我乡将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重点宣传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典型经验,同时有组织地曝光一些工作消极、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和对工作效果的积极评价,增强群众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利于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的浓厚社会氛围。

1月3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业有主持召开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机制部署会暨专项斗争推进会,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讨论研究了《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长效常治机制责任分工方案》,并就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和任务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长治之年、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之年,为推动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斗争工作成果的顺利转化,要在强化日常监管能力,堵塞监管漏洞的基础上,进一步紧扣上级部署和科室职能,制定好实施方案,进一步紧扣长效常治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一是要提高站位,自觉增强专项斗争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二是要突出重点,围绕长效常治的目标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三是高位调度,对照整改任务清单照单全收、全面配合、全面整改,切实将反馈问题归零。

为营造一个浓厚的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氛围,开创农村清洁工程新局面,按照上级农村清洁工程建设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现制定银圳乡农村清洁工程宣传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垃圾处理)精神,着重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和提高农村居民卫生意识,采用各种有效宣传形式,引导农民形成日常卫生清洁习惯,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从而初步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省委提出的农村环境明显改善目标。

通过印刷固定标语、开拓宣传栏、印刷公开信、召开大众会议等形式,积极开展卫生自然村的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环境卫生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村民养成文明健康卫生习惯。

主要宣传农村垃圾处理背景、整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模式和措施,大力宣传村民投身环境卫生整备的积极性,大力宣传卫生清洁自然村的建设标准和卫生清洁家庭的评价条件,促进农民自觉履行卫生清洁的各项责任具体做法如下:。

1.会议宣传。各村、集团、乡直各部门分别召开动员会,宣传村庄清洁工程的意义、做法,广大农民积极参加。

2.阵地宣传。各村要利用黑板报、宣传厨窗、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各自然村刷写永久性固定标语2条以上。

3.流动宣传。乡村出动宣传车,在全乡巡回宣传。

4.进屋宣传。提取乡村组干部,进村宣传,给全乡农民朋友发公开信,签订门前三包协议,家喻户晓,人人都知道。

5.学校宣传。每学期学校开展三项活动:一是给学生上一堂农村垃圾处理常识课二是组织学生离开校园开展塑料垃圾筛选活动三是指导学生写作。

篇以垃圾处理为题的习作。学校老师定期家访,与家长共同教育学生爱清洁、讲卫生。

6、卫生清洁日宣传。全乡定于每月20日为银圳乡卫生清洁日,组织乡村组干部上街上路义务打扫卫生,动员广大农户踊跃参与清扫,落实门前“三包”。

7、卫生评比宣传。以争创卫生自然村、卫生单位为抓手,每月对全乡各自然村、各单位进行评比,集中公示评比结果,对前三名授予流动红旗,后三名黄牌警告。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宣传发动工作是扎实推进农村清洁工程的前提和基础。各村、组必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次农村卫生清洁宣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努力增进农民对实施农村清洁的理解与支持,确保各项宣传措施的及时到位。

2、加强督查,总结评比。各试点自然村的宣传工作成效将纳入农村清洁工程的总体考核范围,进行量化打分。对行动快、成效好的给予表扬奖励,对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限期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根据**县扫黑办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抓长效,推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结合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实际,突出重点、强化举措,确保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确保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确保乡村治理更加有效到位,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以黑恶线索核查清仓为目标,构建全面摸排甄别机制。坚持“黑恶必打、坑农必除、除恶务尽”原则,扎实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核查清仓见底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以下线索:

1.在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

2.在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重点摸排是否存在侵占集体资产、垄断集体资源、侵吞瓜分集体资金等问题。

3.在农村土地权益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流转发包、托管经营、入股及宅基地分配、盘活利用等方面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4.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制售假劣、强迫交易、坑农害农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5.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制售假劣、私屠滥宰、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问题。

6.在渔业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渔霸”、“船霸”、“港霸”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7.在涉农资金项目和工程建设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强迫承揽等问题。

8.在涉农领域集资和运营活动上重点摸排各种高利贷、“套路贷”“现金贷”等以及滋生的暴力讨债、殴打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摸排出来的线索要进行核查甄别,查清事实,准确区分,对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

(二)以确保生产生活安定有序为目标,构建严格执法整治机制。

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严厉查处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以及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零配件等行为。

2.扎实开展打击“炒猪”行为专项行动。对在生猪养殖、经营、运输、屠宰环节发现的“炒猪”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严肃查处,发现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生猪屠宰、妨碍动物检验检疫、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的,及时通报、移送公安部门。

3.扎实开展“打伞破网”专项行动。加大对农业农村部门干部职工充当黑恶“保护伞”“关系网”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摸排查处,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村霸”和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

(三)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为目标,构建多渠道持续宣传机制。扫黑除恶必须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让群众更加自觉、主动地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1.深入宣传发动。坚持网上、网下同步推进,通过农民信箱、微信公众号、广播报纸、农村大喇叭等多种渠道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思路举措、工作成效。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让群众认清黑恶势力对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的危害,提升对专项斗争的认知水平,形成“人人喊打,共防共治”的良好氛围,让黑恶势力淹没在这场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

2.畅通举报渠道。除了传统的来信来电方式,应积极将各级扫黑办举报联络方式推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举报箱,举报箱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开箱检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核查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3.消除举报顾虑。制定落实举报人奖励和保护制度,用实招打消群众心中“举报会不会被报复”的顾虑,比如设置举报箱时避开监控设备,以保护举报人身份信息不被泄露。出台证人保护相关制度,实行有奖举报并落实严格的保密和保护措施,让举报人彻底消除后顾之忧。

(四)以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为目标,构建责任追究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严禁走过场、搞应付,对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严格保密纪律,做到内外有别,对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严惩不贷,一查到底。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对标对表中央督导及“回头看”时反馈的意见,对标对表专项斗争任务,逐级明确责任,有针对性地强化措施,督导落实,确保专项斗争不断向预期目标推进。

二是密切协同配合。立足自身职能职责,着力做好线索摸排、行业监管、行政执法等工作,切实抓好本系统、本领域、本行业的扫黑除恶斗争,同时也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工作联动,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

三是注重总结提炼。扫黑正当时,除恶须务尽。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扫、防、建”一体化。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斗争中的亮点做法和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镇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重视源头治理,推进平安建设,全方位、多领域排查整治,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年,为深化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启东市扫黑办《启东市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分工方案》(启扫黑办〔2020〕11号),现制定王鲍镇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分工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省、南通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注重打防并举,致力长效常治,着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蔓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王鲍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由镇扫黑办牵头,各村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自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建立健全全镇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建立健全组织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办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体系。

牵头部门: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责任部门: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牵头部门: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责任部门: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1.建立健全宣传发动机制,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牵头部门:镇党政办(宣传)。

责任部门: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4.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扫黑除恶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对扫黑除恶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责任部门: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5.建立健全责任查究机制,推动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纪委)、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6.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加强经费、技术、装备保障,强化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保障扫黑除恶干警依法履职,健全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保护机制。

牵头部门: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纪委、组织)、镇财政所、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二)依法严惩方面。

1.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滚动摸排、及时核查涉黑涉恶线索,集成管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警情,研判黑恶违法犯罪形势,始终掌握工作主动权。

牵头部门:镇派出所。

责任部门: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建立健全打击惩处机制,进一步规范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办案工作,确保办案力度、质量、效率相统一。进一步规范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

责任部门: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3.建立健全打财断血机制,进一步明确黑财认定标准,加强查封、扣押、冻结等工作,用好黑恶财产查控平台,有效铲除黑恶势力再生基础。

牵头部门:镇政法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4.建立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完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加强执法环节衔接,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增强工作合力。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三)打伞破网方面。

1.建立健全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监督执纪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确保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纪委)。

2.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查处涉黑涉恶案件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增强依纪依法打伞破网合力。

牵头部门:镇党政办(纪委)、镇政法办。

责任部门: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四)综合治理方面。

1.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滚动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机制,在抓好今年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附《王鲍镇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任务清单》、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工作,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责任部门:镇教管办、镇派出所、镇社会事务办(民政)、镇建设办、镇农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分局、镇团委。

2.建立健全高危人群帮教管控机制,进一步强化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人员的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工作。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3.建立健全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机制,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教管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团委。

4.健全民间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进一步挤压黑恶势力插手介入空间。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司法所、镇调解中心。

(五)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机制。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组织)、镇社会事务办(民政)、镇派出所。

2.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党政办(组织)、市委组织部、镇社会事务办(民政)、镇司法所。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村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全镇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子方案,明确长效机制建设目标任务、原则要求、重点任务。此项工作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村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摸清基层扫黑除恶工作实情,找准问题不足、短板弱项、瓶颈障碍,研究提出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长效常治措施,形成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此项工作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

(三)系统总结集成。研究制定王鲍镇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规定,汇总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出台的长效机制成果,形成“1+n”的全镇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制度体系。此项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围绕本方案提出的重点建设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专门力量,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二)注重改革创新。要在提炼固化现有经验做法的同时,敢于实践、大胆创新,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尤其是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创造性地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科学管用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三)强化协作配合。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积极配合,合力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抓紧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研究,确保各项任务有计划按步骤推进。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自身职能,按照分工要求,积极推进建设任务。镇扫黑办要加强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镇扫黑办沟通协商。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成都是一个多民族散居的城市,境内除汉族外,有55个少数民族成份。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成都市少数民族人口为60538人,还有大量的暂住和流动少数民族同胞。人数上千人的有回族、藏族、满族、蒙古族、苗族、彝族、土家族、羌族、壮族、朝鲜族等十个民族。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3920686人,占99.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6939人,占0.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少数民族人口比重增加了0.36个百分点。

为此,我市应紧紧围绕“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一目标,切实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探索以制度建设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长效机制,共同谱写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创建领导机制,建立由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制度,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头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细化任务,责任到人。从而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管,民族工作部门(市民宗局)和其他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领导体制。并在全市各街道、各社区、乡镇等组建创建工作联络员,构建“市一街道(镇)一社区(村)”三级民族工作网络格局,及时发现创建工作各阶段、环节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做到组织领导保障和创建工作齐头并进。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10〕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10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